【股票投資決策題】
托馬斯和他的女朋友都非常喜歡炒股,但是他們兩個每次買賣股票都是虧損的,而且他們炒股有個怪癖,只操作一支股票。於是我們「聰明」的托馬斯想了個辦法,拿出和她女朋友一樣的資金,然後逆向操作,他女朋友賣出多少,他就買入多少,他女朋友買入多少,他就賣出多少。
托馬斯認為這樣他們2人就不會出現同時虧損了。請問托馬斯的想法是否正確?
33小學一次實驗課下課時,陳老師離開教室前無意間看見地上有一個模糊的砝碼,靈機一動給學生們留下一道家庭作業:
實驗室現有有一砝碼不知其重量,只知道實驗室內的砝碼重量都小於10克,問至少需要幾個已知重量砝碼才能通過天平知道該未知砝碼重量?
注:砝碼重量總是整數(1-9g都有),默認所有砝碼一樣大。
【O省迷案 92】—— 以暴制暴的代價
(這是之前發過的一起案例,見O省迷案30)
2017年6月26日,S市中院對一故意殺人案作出判決:被告王某犯故意殺人罪,鑒於本案因家庭內部引發且被害人有明顯過錯,判處無期徒刑,王某提出上訴。
同年11月16日,O省高院作出終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持刀捅刺其夫趙某胸部一刀致其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後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但被害人趙某二十多年來來長期對被告人實施嚴重家庭暴力,常常把王某往死里打,還強迫其吸食毒品,致王某的身心都受到重大損害,連女兒都不能倖免;此外趙某還與他人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案發前被害人將女兒挾持到一偏僻廢棄小屋中非法拘禁,並勒索被告1000萬元並對其強行侵犯。案發當日趙某將情婦帶回家中,逼迫王某凈身出戶,否則將殺害王某與女兒,併當眾人之面毆打王某致輕傷。王某不堪趙某的虐待,在施暴過程中順手抓起水果刀行兇。本案屬於典型由家庭暴力引發殺人案,被害人趙某有嚴重過錯且構成犯罪,王某作案手段不是特別殘忍,情節不是特別惡劣,作案對象特定,可對王某從輕處罰。撤銷原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當絲妤和奈晴看到這個判決時,感覺判重了,因為很多法院(當然不包括O省高院)引用過「因不堪嚴重家庭暴力,身心受到巨大傷害,以及長期遭受家庭暴力不堪忍受而殺害施暴者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她們認為有期徒刑三到五年比較適當,而非十五年。
從邏輯的角度看,O省高院的裁決與那些法院援引的理由是否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