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泡泡接到了一個案子,某學校A宿舍里發現小東,小豪,小田,小鄭四肢都被截止並且懸挂在自己的床上,但是四個頭是掛在宿舍窗檯。第一發現者是小紅,她發現男生宿舍的四個死者一直頂著自己的閨蜜小青看,就找到男生宿捨去了,結果一進門就嚇哭了。
泡泡到達后,韓警官熱情的迎上去,邊走邊說:「法醫鑒定,小東是昨天晚上0點死的,其他人是2點死的。小東有吸毒跡象並且死前喝過酒。小豪,小田,小鄭死前都喝過酒,四個人都是被刀殺,死後截止的。」我們還發現:「在宿舍里發現了小鄭收藏的砍刀,兇器就是這把刀,但是殺害小東的兇器卻找不到」根據A宿舍旁邊B宿舍的小明說「小豪和小田還有小鄭昨晚在宿舍里吃火鍋,到凌晨1點半才收工,期間一直很鬧。」
昨晚值班的是2個學生熊大和熊二,二人聲稱除了昨晚只有小東一人半夜0點從外面回來。熊大和熊二是輪流值班,熊大是22點0點2點4點6點值班,熊二是23點1點3點5點值班。睡覺是在二樓教師值班室,和值班老師一起睡的。
泡泡於是便說道「那意思就是只有四個嫌疑犯。這樣吧,我親自問問這四個人。
熊大:昨晚那個小東是0點回來的,我和熊二是輪流值班,3點的時候,我出去買了包泡麵,順便在路上上了廁所,期間大約15分鐘。
熊二:熊大昨晚卻是出去過,但是該我值班的時候我就守在崗位上,沒有離開過,你們可以看監控的。額,忘了,監控室壞掉了的。但是每天晚上的都會有一名老師來查房,溫老師昨晚來過我們宿舍的。
小明:那四個人,死了活該,整個宿舍就他們最鬧昨晚溫老師還罵了他們的。昨晚我很早就睡了的,雖然這個宿舍只有我一個,但是我是弱勢啊,你看我這小體型一個都打不過,更別說四個了。昨天溫老師查房的時候我叫溫老師管了管,罵了他們一頓。
溫老師:昨晚2點我來查房的,看看孩子們睡了沒,期間我每個宿舍都看過的一層一層看的,孩子們睡的挺香的。但是A宿舍我進去看的時候,裡面很亂,鍋里還冒著熱氣,但是四個孩子都在床上睡,我就罵了他們,只有1個人回答。期間看小明宿舍時,小明說A宿舍太吵了,叫我去管管他們,我就又去了A宿舍罵了一頓,但還是只有一個人回答。期間查房總共有30分鐘,3樓只待了大約5分鐘,2點25分我就到二樓老師的值班室去睡了。
這時候,韓警官給泡泡說:「每天晚上學生睡的時候,學生只能關門,不能鎖門,這是規定。還有,小田的手機也不知道在哪去了。其他人的都在,就他的不見了。」
泡泡:「你怎麼不早說啊,兇手就這個人了吧,手法我就慢慢給你說吧。」
問題來了,兇手究竟是誰?
在一家三層旅館里,有很多的人,據說那裡的301曾經死過人,死因不明,但死的很慘。但如果把一本黃皮書翻得超過100次,就可以免於一死。
小可不信邪,一天,她住進了這家旅館三樓的301。旅店老闆告訴她:「千萬別動屋裡的那本黃皮書。」
小可來到了房間,發現桌子上果然有一本黃皮書。她翻開第一頁,上面寫著:「血淋淋的大腿在一樓。」她又翻到第二頁,上面寫著:「血淋淋的大腿在二樓。」她翻到第三頁,上面寫著:「血淋淋的大腿在三樓。」這時,房間里傳來了敲門聲,小可打開了門……第二天,有人發現她慘死在房間里。
一個大鬍子男人也來到了這裡,他對遇難者深感同情,但同樣的,是他也不信邪,而且也住進了301.老闆同樣叮囑他:「千萬別動屋裡的那本黃皮書。」
他到了房間就開始翻那本書。他翻開第一頁,第一頁寫道:「血淋淋的大腿在一樓。」他又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道:「血淋淋的大腿在二樓。」當他翻到第三頁時,上面寫著:「血淋淋的大腿在三樓。」他急忙把書翻回到第一頁,上面寫著:「血淋淋的大腿在一樓。」他又把書翻回到第三頁,再翻回第一頁,重複下去……
請問男人能逃過一劫嗎?
一天中午,一個大樓的老闆被人射殺在街頭,警方初步估計兇器是一把射程較遠的狙擊槍,在一個較遠的大樓樓頂進行射擊。(老闆的大樓……)警長找來了四名嫌疑人,並問他們當時在幹什麼。
那個叫本的嫌疑人扶了扶眼鏡,說:當時我在公司里辦公,哪裡也沒去。
叫傑的嫌疑人神色不安地說到:我當時在餐廳里吃飯,這個是菜單(只吃一碗青菜和一小碗飯啊,難怪這麼瘦)
叫明的嫌疑人說到:我當時在音樂室里練吉他,還去音樂室上面的「白娘子」喝了一杯咖啡。
叫齇的嫌疑人說:我在一樓掃地呢!所有人都可以看見我在打掃(聽別人說好像沒錯啊,而且他好像最近被老闆扣了工資)
叫安的平民說:我就在「白娘子」里打工,還看見明來喝了杯咖啡,但只喝了一半就走了。(「白娘子」的老闆還在旁邊呢,看來他應該不是)
「警長,這是那棟大樓的結構,請您過目!」
「7樓的大樓(頂樓是7樓),辦公室在6樓,「白娘子」在五樓,餐廳在三樓,音樂室在二樓。連個電梯也沒有,好窮啊。」
兇手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