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幾個朋友去一座廢棄的居民樓探險。
這個地點是大膽的D挑選的,她根據網路傳聞,總結出這棟樓里曾發生過十幾起靈異事件。
我們在午夜前到達了那個地方。D站在七層樓前:「最恐怖的地方在地下室,4層,閣樓,樓頂!我要去地下室!那裡發生的靈異事件最多!」
她身後的X提議:「不如我們抽籤決定吧,我帶了筆和紙。」在D的指導下他寫好了幾個地點名稱並揉成紙團:「一人一個!」
我抽到了閣樓,WXN抽到了4層,D如願抽到了地下室,J抽到了樓頂,H抽到在樓內自由走動。X是最後抽的,他抽到了樓對面的車庫。
開始行動!D迅速衝下地下室,沒有一絲懼意。X走向車庫,我和大家一起上樓,隨著WXN和H的離開,我和J開始害怕。我走到閣樓,門大開著。J上了樓頂,我進入了門內。
我走了一圈,感覺只是普通的廢棄房子,這間閣樓只是用來堆放雜物的。「沒什麼啊……」此時我聽到了外面傳來一聲尖叫「啊!」這聲音是女聲,代表WXN,D,H三個女生中有一人遇到了危險。
我有些心慌,在閣樓里翻找起趁手的武器。找到了一條椅子腿,我握著椅子腿去樓頂找J:「J!你還在這兒!有人遇到危險了!」他和我往下走:「樓頂上沒有什麼鬼,閣樓上也沒有吧!」他下天台後直接進了閣樓,也轉了一圈,臨走前還往閣樓里望了望,還是布滿一層厚灰塵的地板,裡面擺著許多雜物。我們走到4層,兩邊兩家民宅門大開著,我聽到了WXN的聲音:「有鬼!有鬼啊!」我扶起倒在沙發上的WXN:「沒事吧!」她渾身冒冷汗:「我進4層一戶人家探險,家裡有一面落地鏡,我看到鏡子里倒映的除我外,身後還有一隻鬼!我倉促跑出門外,又跑到這一家。」
我很疑惑:「有鬼?」WXN思考了一下,想到了什麼:「這一切可能都是D在搗鬼!」「什麼?」
「她給我們安排的地點只有那幾個,但我發現,從一層到頂層,除指定地點以外的所有民宅都沒有開門!D一定扮成了鬼想嚇咱們幾個!」
「好!」我和J給WXN豎起大拇指。
我們出了門,突然看見一個身影跑上來,是X!我們和他會合:「咋了這是?」「遇見鬼了!」
WXN走下來:「你遇見的鬼是不是一身白衣,披肩長發,脖子上掛著根上吊繩?」
「你怎麼知道?」
我們告訴他那個鬼是D偽裝的,他知道后就不害怕了:「話說現在H在哪裡?」
我們分別時H陪D一起在四層探險,H在哪裡?
H從樓下跑上來:「夭壽了!那個鬼一路殺到樓下,好可怕!」我們已經都知道鬼是D偽裝的,就問了H的探險經過。
H坐在台階上:「我和WXN一起到4層探險,緊接著她就撞鬼了!然後我還錄了個視頻,後來她被嚇到對門屋子裡,鬼追著我一直下樓,在樓下我剛好碰見X,他也嚇夠嗆!」
我們告訴她真相后她笑起來,讓我們看了錄的視頻。在她和WXN一起探險時,剛進房子H就打開手機錄像,WXN在前面慢慢走著。客廳里沒有什麼,但主卧里有白色鬼影顯現。她們進入主卧。兩人走到主卧擺放的落地鏡前照鏡子,鏡子里的人除WXN外,還有個女鬼!兩人尖叫,逃出門外,WXN逃入對門,H停止錄像。我們仔細看視頻,WXN看出了什麼:「這個鬼頭頂上還戴著D的髮夾……」我們大笑。
只差D一個人了,我們主動去找她。她打扮成女鬼的樣子站在樓下:「被嚇到了沒有~」
J小跑過去:「你打扮的還真挺像,地下室里一定有你的裝扮道具吧!」D笑著點頭:「WXN和H你們倆照鏡子的時候還真被我嚇到了!」大家一起笑了起來。
下列選項中錯誤的是?
(該故事中說出不正常話語,做出不正常行為的統一算鬼)
突然而然的強光……
「唉……你醒了?」耳邊傳來了悅耳的女音。
你吃力地揉著酸痛的眼睛,努力適應著屋裡的光線。
「這裡是哪……我為什麼在這裡?」屋裡的裝飾,似乎有些眼熟,但卻絕不是自己家的布置。
「……」房屋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你向當初傳來聲音的方向看去,發現了一位長相可愛的女孩。
女孩看著你,沉默了良久。
「抱歉,我也不知道……但是這個房間,只有我們兩個。」
你看著近在咫尺的房門,本想著去打開它,卻發現已經被反鎖了……
門是古樸的木門,上面貼著一張符咒,符咒上寫著一些難以辨認的字……只能依稀看出是四個字……好像是甲午玉清……
而且,符咒最下端好像被撕去了一半……
看來只能暴力破門了……你用盡全身力氣,撞向了門……
沒有用……那木門竟然如此堅韌……
你沒有辦法,只能在房間里探索起來,最終找到了那符咒剩下的一半……
你覺得這可能是什麼機關,便打算將剩下的一半符咒貼上去……
就在此時,那個女孩高聲叫道:「別動!貼上去了我們就真的再也出不去了!」
你本能地愣了一下,但看著女孩緊張的神色,不禁陷入了疑惑……
問題1:誰是鬼
問題2:貼不貼
tip:鬼不能觸碰實物
【O省迷案 102】—— 法院推理新編(3)
O省高院規定:被告人有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即某種犯罪行為在沒有從輕從重情節時的量刑)的20%~30%,本條適用於法定刑全部在有期徒刑範圍內的罪名。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範圍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
李鵬因為鄰居老苟多次強行侵犯、羞辱自己的妻子還往自家投放危險化學品未遂而上門理論,進而把老苟毆打致死。S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1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鵬犯故意傷害罪,考慮到被害人有嚴重過錯,且被告人能主動投案自首,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鵬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期間李鵬從獄友口中獲取了一起販毒案的線索,並協助警方破獲一起特大涉毒案件。2021年8月10日,O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但鑒於二審期間李鵬有重大立功,在原判基礎上進一步從輕處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李鵬對此表示不服,理由是即使按照20%的幅度從輕處罰,量刑也最多是有期徒刑十二年。但律師表示二審法院判決沒有錯誤,因為本案不適用那條規定。李鵬又不服,說:「我一審可是只判了十五年,屬於有期徒刑,怎麼不適用啊?」
問:下列哪一項不屬於李鵬的錯誤假設?
【瞬移迷宮】
奇妙橘子進入了一個奇特的迷宮遊戲,而他也獲得了一張迷宮地圖(見下圖)及¥10000車馬費。
迷宮內除了無法越過的厚實牆壁(以黑色表示)外,還有不少五顏六色且各標有編號的標記(以彩色小方格表示)。標記所在處其實是迷宮中各個對應的傳送門的位置,其在逃離迷宮的過程中會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也是唯一可以用於「穿牆」的工具。
遊戲內玩家可利用以下兩條規則行動:
1.進入傳送門(入口),接著選擇迷宮內任何一個與入口同色且編號比入口小的傳送門,隨後直接被傳送到該選定的傳送門(出口),並支付¥1000×(入口編號-出口編號)作為傳送門使用費。
2.離開出口,步行至一個新的傳送門處。此換乘過程免費但無法穿牆。
遊戲由地圖左下角處,即由粉色3號門開始遊戲,逃離至右上角黃色1號門並離開視為遊戲完成並獎勵所有用剩的車馬費。若車馬費用盡仍未能逃出(迷宮內沒有錢撿),則玩家將永遠被關在迷宮內,遊戲失敗。
奇妙橘子希望能安全逃離並獲得儘可能多的錢。他最多能獲得多少錢?
一天傍晚,A收到一封來自B的信,信上寫道:親愛的A,已經不知道多久沒見你了,記得你因孩子的事離我而去,就此我們分隔兩個世界,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嗎,現在千言萬語都無要了,請原諒我的離去,愛你的B。一頭霧水的A也在過後久接到了來自B家人的電話,詢問B的下落。他們告知A:警察在B的房間發現一把帶血的水果刀,一大堆擦拭過後帶血的面巾紙,還有在水果刀柄上留有A的指紋,還有有一串數字是:[25][5][24][36][37][26][27][15]。傷心欲絕的B的家人掛斷了電話,A此時若有所思。
你是一名探員,現在所處的是一處剛剛發生命案的集市。屍體上只有一處致命刀傷,死亡不久。因為聽到驚呼,旁邊已經圍了一些人。現場發現一件沾滿血的外套,沒有發現兇器。一位買菜的老人站在屍體旁邊不知所措,身上濺有鮮血。遠處有記者的採訪車正在趕來。已知這已經是該兇手第三次作案,前兩次分別在市民經常去的中央公園和咖啡廳,這時候你能採取的最有可能迅速查出兇手的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