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自由作家唐坤被三个客人发现在自己的书房被人打死,凶器是书房壁炉里用的拨火棍,上面有擦拭的痕迹。似乎那一击并非使唐坤当场身亡,他蘸着自己的血,在一个鼠标垫上用血写下了“十森”两个字。凑巧的是,在场的三个客人和唐坤多多少少都有仇。
第一个客人是冯骏,他是摄影游记作者,凭借拍摄《中国十大森林》的系列照片在本地也算是颇有名气,冯骏本人也以此为傲。两个人以前都是推理小说家,但唐坤名气更大而且还偷偷摸摸的模仿者冯骏的笔法,结果让冯骏被压得抬不起头,冯骏才被逼转行位摄影作家的。
第二个客人是梁思楷,他是著名的电视台制作人。梁思楷一直都希望能够得到唐坤一部作品的影视剧拍摄权,结果却总被唐坤拒绝,还遭到了言语侮辱。
第三个客人是钟康杰,是个名不见经传但文笔颇具才华的新人作家,平时一大爱好就是去森林和海滩露营。钟康杰的女朋友曾经在唐坤家做女仆,结果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挨骂甚至被克扣工资到欠债的地步,他的女友因此辞职。
请问:根据“十森”和现场情况来看,谁是凶手的可能性最大?
教育学家认为,宝宝玩游戏、看电视或看图画书的时候,家里的任何人都不应打断他们。即使吃饭的时间到了,晚一点儿也没有关系。培养孩子的专注力就等于培养他们长大了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能集中注意力。
下列哪项最符合上述论断?____
祐司短篇恐怖推理 (之七)
一顿酒足饭饱之后,祐司和卡蒂亚离开了无人村镇再次踏上了旅途。虽然一路上有恶魔的不断阻挠,但是祐司第一次在对方的魔爪下活了那么久。于是对于帮助自己的卡蒂亚的事情与她的目的,祐司决定暂时不再过问。
天空的阴暗气息逐渐褪去,太阳的光辉笼罩大地万物,祐司和卡蒂亚两人徒步穿过了层峦耸翠的群山。时光荏苒,深邃的蓝天缓缓转为琥珀色的黄昏,接着逐渐垂下了靛蓝色的幕布,漫天星斗如同珠宝一般点缀着两人头顶上的无边苍穹。鸟儿们也纷纷归林,野兽们回到了各自栖息的住所,整个世界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一样,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一片炊烟与远处浮现的灯火引起了祐司的注意,似乎又是一座城镇。经历了一天的奔波劳累,两人决定进入城镇找个可以下榻的地方稍作歇息。
夜晚的城镇灯火万家,夜晚的集市也热闹非凡。只可惜祐司实在是太累了,无奈两人立刻找了一家酒店住下了。不过祐司还是决定和酒店的客人聊会儿。
酒店一楼有一个小酒吧,鲜有客人。仅有的几个客人看到祐司和卡蒂亚,便热情招呼他们入座,还邀请他们一起享用自己的美食。祐司两人盛情难却,但想到了之前村镇上的恶魔告示后还是宛然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交谈中,祐司试探性地询问了任何有关于恶魔的事情,但是却一无所获。虽然已经答应了卡蒂亚不再询问她的事情,但是按照祐司的想法,既然自己活下来,说明其他玩过恶魔的游戏的人中也有可能有幸存者。不过,这类人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现在虽然是按照卡蒂亚的指示赶路,但是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办呢?
突然,隔壁桌的骚动打乱了祐司的思绪,似乎是几个客人喝酒后发起了酒疯,和吧台的调酒师起了争执。祐司本想着上前去劝架,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调酒师的眼睛泛着红光,身体开始变大。他...它是怪物!逐渐露出了真面目,它长着野兽的皮毛,身体十分高大魁梧,脸部一半是人脸,一半是老虎。
它挥动手臂,将其余的客人瞬间甩飞出去.....接着回手...用它强有力的爪子抓起酒吧老板的头,转向我们,对着我们大声吼叫,那声音真真实实就是野兽的叫声....
紧接着,在我们眼前,它捏碎了酒吧老板的脑袋。
卡蒂亚上前想要迎击,却被打翻在地,连身手敏捷的卡蒂亚也招架不住怪物的一击。这样下去所有人都会死!祐司情急之下抄起手边的酒瓶扔向怪物,酒瓶破碎后液体飞溅洒在了怪物的身上。怪物的攻击突然停止了,只见它不断用四肢挠着身体,不断嘶吼着,连连后退。
这怪物怕酒!祐司立刻拿起身边所有的酒扔向怪物。果然起效了!接着祐司捡起地上一瓶伏特加,这瓶的酒精含量非常高。去死吧!祐司高呼着,打开瓶子将伏特加洒向怪物。然而,这次怪物挣扎了一会儿后立刻扑倒了祐司……
情急之下,祐司抓起某位客人的打火机点燃了地上的酒。酒吧瞬间被火海包围,怪物身上的酒精也被点燃,只见它痛苦地在地上翻滚,嘶吼着。祐司背起地上昏迷的卡蒂亚冲出了大门,逃离了酒店,向远离城镇的方向逃去。
逃了一段距离后,祐司的体力消耗的越来越快了。他回头望去,只见刚刚的怪物在身后紧追不舍。
祐司跑到了这段路的尽头,看了看周围,左边是个漆黑的山洞,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通向哪里。正前方没有路,我们是站在山崖之上,山崖下面是一条河,看起来水流很急。右边则是一处更高的山崖。
那家伙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了……
试问:要想以最大的可能性活下来,祐司应该怎么做?
曾经有一家人,家里男性总是说实话,女性从来没有说过两句连续真实或不真实的话。一天父亲和母亲带着一个孩子见一位客人,客人问孩子:“你是男孩吗?”但客人不理解回答。其中一个大人说这个孩子的回答是“我是一个男孩”。另一个大人说:“孩子撒谎,她是女孩”。这个孩子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孩子说了什么?
富翁戴瑞出国旅游为妻子买了一颗黑钻石,回国途中他顺便出席了一位朋友的生日宴会。宴会结束,戴瑞为了炫耀把黑钻石拿了出来。
黑钻石光彩夺目,甚是华美。它在大家的手里传过来传过去……随后,戴瑞将黑钻石放回珍宝箱,可原来的封条怎么也贴不上去了,主人拿来一瓶糨糊,戴瑞用糨糊将封条封好,再把珍宝箱放回了原处。
突然,一位客人的右手拇指被一只不知名的毒虫咬了一口,迅速肿了起来。主人马上拿来碘酒,涂在他的右手拇指上。慌乱中,打碎了一只茶杯,另一位客人捡玻璃碎片时,食指又被划破了。主人用纱布将他的食指包扎好。说来这天该要出事。不久主人拿来苹果,第三位客人自告奋勇削苹果时,却把左手拇指也划开了,鲜血直流。主人要为他包扎,他说:“我包里有一包一位中国朋友送的云南白药,涂一点就能止住血。”说罢,他在左手拇指上涂上了云南白药。
生日宴会如此扫兴,大家正想离开时,罗曼德警长来了,他也是慕名黑钻石而来的。大家寒暄一番之后,三位客人先后离座,到卫生间去了。罗曼德问能否看下黑钻石,戴瑞便将珍宝箱取来,撕开封条,打开一看,里面的黑钻石居然不见了。
罗曼德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一番了解之后,他断定作案人就是三个客人中的一个。于是他把三个客人找到跟前,向他们宣布了案情,然后说:“把你们的手伸出来。”三个人齐刷刷地伸出了双手。发现:被虫咬的客人,右拇指呈蓝黑色;被玻璃划伤食指的客人,包扎的纱布被水浸湿了;被刀削破左拇指的客人,拇指上还在流血。
警长经过一番思考之后,很快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从他的身上搜出了黑钻石。
你知道偷黑钻石的人是谁吗?理由是什么?
清代褚人获的《坚瓠集》中记录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翁贪“好客”的美名,却又吝惜酒食。
一天,他家来了几位诗人,他们等了好久,下人才端出两盆水晶藕,客人们三两筷就吃了个精光,之后就只见佣人来奉茶水,不见来人上菜。
这时,一位客人说道:“李太白曾经作诗‘客到但知留一醉,盘中唯有水晶盐’,现在删去四字,形成一幅对联,就很符合今天宴会的情景了。”
大家忙问删减的方法,这位客人即诵道:“____________”
众人听后大笑不已。只删四字,就恰如其分地讽刺了主人既贪名又吝啬的可鄙作风,十分诙谐风趣。
高明是元末明初人,是有名的戏剧作家。《琵琶记》这出古典名剧,就是他创作的。高明在元末考上了进士,当过小官,后来辞官不干了,隐居起 来,专门写作。明初,朱元璋听说了他的大名,请他出来做官。高明就借口 自己“年岁大了,一身的病”,没有去。
高明从小就聪明好学,特别喜欢对对子。六七岁的时候,有一天家里请了个客人来吃饭。饭菜摆好了以后,父亲有事出去了,屋里就剩下了高明和 客人。看着桌上摆着的好吃的,小高明忍不住了,就偷偷抓了一把,往嘴里 塞。客人看着挺有气,心想:我这个客人还没吃呐,你这小家伙倒枪先了。等到正式吃饭的时候,客人对高明的父亲说:“听说您这个儿子挺会对对子, 我出个上联,让他试试。”客人就说:
“小儿不识道理,上桌偷食;”
高明一听,这个客人也真是的,当着父亲的面揭自己的短儿,就不客气地对了一句:
“()()有甚文章,()()()()。”
香兰街的小巷子里有个卖小吃的老太太,由于她的小吃味道很好,在旅游淡季,也有很多人来光顾她的小店,这些人基本上是熟客,旅游的人是很少的,一般来的都是旁边的小旅馆的客人。
昨天临收摊前来了从小旅馆下来了3位客人,前面那位付124元,1张 100元票面的钞票和24元零票;中间那位付219元,两张100元票面的钞票和19元零票;最后那位付了374元,3张100元票面的钞票和74元零票。
3位客人走后,老太太就先将这几位客人给的钱合计了一下,准备归入当天的营业收入里去,结果在这些钱里发现了1张100元的钞票的颜色与其他几张的不同。于是老太太就到隔壁用验钞机检验了下,证明是张假钞。
这张假钞最可能是谁给的呢?
昨夜,一名犯人从监狱逃出来。清晨,他溜进一家茶叶店,准备再干一番。刚进去不久,茶叶店老板就回来,于是他便躲了起来。不久后,一男子进来,身后拉着一名女子。老板上前,被男子一枪杀死,并拉到暗处。逃犯不停颤抖,过了一会儿,街道已有了行人,逃犯的颤抖越来越厉害,最终被发现。门又开了,一位顾客手里拿着今日晨报走了进来,枪手叫逃犯把客人摆平。逃犯笑着口迎接顾客,并卖了茶叶给客人,又叫客人做了一件事。几分钟后,警察进来把逃犯与枪手捉走,原来那女子乃一富翁之女,今早才被绑架。逃犯被捉走时,露出微笑。
问:逃犯叫客人做了一件什么事呢,既没让枪手发觉又问题,又能把警察叫过来呢?
每当任生下班回家时,他的四岁小儿子就在花园等他,然后 任生模仿发出小动物的各种叫声,儿子就开玩具枪向他发射,之 后他便假装中枪倒地。
这种游戏每次都引得小儿子哈哈大笑。 任生风雨不改,每晚和儿子这样玩。
有一天,任生带客人来家里吃饭,这客人也是和他一样经营 同类型的生意,虽然有竞争,但大家却没有敌意。 任生和客人快到家门时,任生特意提醒客人,见到他的小儿 子要扮小狗小猫叫,这样就是他儿子整天最开心的时刻了,客人 马上会意了。 当他们踏人五颜六色的花园时,小儿子真的"持枪"恭候他 们,当客人扮小狗小猫高呼时,小孩扣动了手中的枪。
砰的一声,谁知这次射出的竟然是真子弹,客人中枪当场惨 死,儿子以为还是游戏,乐得不得了。
结果法庭认为小儿误取父亲用以自卫的手枪玩耍,他年少无 知,误伤人命,不予治罪。请问,有何疑点证明任生是刻意杀人?
一天,柯南和侦探队来到了一家宾馆。宾馆里有4名客人。
客人A(男):带了一把雨伞和一双手套与一把刀。
客人B(男):带了一把小刀和手套。
客人C(女):和A、B、D有不同的关系。
客人D(女):带了一把小刀和电击枪和手套。
柯南和侦探队在愉快玩耍时,突然,电闸被人关掉了,一名女士大叫起来:“啊啊啊!”5分钟后,灯亮了柯南和侦探队迅速赶过去,发现C女士死在了大厅。
警方来后,提供了几个线索A、B去过厕所,A的雨伞不见了找不到,大厅有3个窗户,在灯亮时发现D在外面灯亮的地方(较远所以D没看到凶手),3人小刀均不见。A、B以前都和C结婚过,可是都分手了!D是C的闺蜜。D怕黑。B胆子小但是不怕黑。
提示:有一名人物是杀手的同伙。
柯南看到一个现象(死者的血溅在旁边,只有一点点)后指出了凶手和同伙。问凶手是谁?
一天,美国的一位富豪在自已的别墅中举办宴会。别墅的绿化特别好,庭院里栽满了树木,还能听见各种鸟叫声。客人们在一楼大厅中一边谈笑,一边品尝着美味的菜肴,一切都显得自然惬意。
一位女客人去洗手间洗手的时候,她将自己的钻石戒指放在靠窗户的桌子上,出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钻石戒指不见了。
门是关着的,洗手间是在别墅的三楼,也没有其他的人来过,别墅里的仆人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绝对忠实可靠,并且在戒指丢失之前,仆人们都没有去过楼上。三楼窗户的外边也没有任何梯子。
由于是在自己的别墅里发生了这种事情,因此符富豪感到非常尴尬,也觉得丢了面子。这种失窃案已经发生过三次了,这一次更是在所有客人的面前出丑,因此他决定必须要将事情调查清楚。他拿起电话,准备向警方报案。
这时,有一位客人走到富豪的面前,他听那位女客人仔细的讲解了事情发生的过程,欧听见富翁说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两起失窃案,他露出微笑说:“先生,您先别报警,这件事让我来解决吧。”
这位客人在别墅的四周转了几圈,最后他停在一棵大树的底下,然后指着大树上面的喜鹊窝说:“谁比较擅长爬树?爬上去看看喜鹊窝,里面应该有东西。”
一位机灵瘦小的仆人很快就爬上了大树,大声叫起来:“里面有东西,金手镯!钻石戒指!项链!东西都在这里!”
请问是谁偷了这些东西?
黑衣男爵系列4
经过短暂的思考,圣飞很快就明白了黑衣男爵的意思,考虑一番后,他决定只身前往酒店。
虽然说有些费事,但是圣飞还是找到了这家酒店。
这家酒店的布置很是诡异,据老板说,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客人了。
圣飞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他来了不久,凶案,还是发生了。
死者是一个女人,身上穿着黑色的披风,整个现场混乱不堪,血肉模糊,就连圣飞都有种作呕的感觉,圣飞仔细勘察了现场,发现在墙上留下了一行潦草不堪的血字: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很荣幸我能够在这为您表演,今天,伟大的今天,你终于死在了了我的刀下!
庆祝吧,亲友们!
记住我的名字
哈哈哈!
杀吧!杀吧!
妇人之过
奸恶之辈
姐妹之喜
妙不可言
姓甚名谁
真实的风刃闪过
世人究竟知道几何
福尔摩斯
死吧!
圣飞看过这几行字,不禁有些疑惑,便用不太擅长的英语请老板把客人请过来。
客人一共只有4位,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都有作案嫌疑。
圣飞看了看他们的登记记录,脸上露出了自信的笑容,随即指着一个人说:“你也太自负了,凶手就是你。”
那人愣了一下,笑着说:“哟,工藤新一出现了。又是一个棘手的对手。”
那么,读者们,凶手的真面目究竟是谁呢?
额外插一点,黑衣男爵系列四中可是有关乎黑衣男爵真面目的线索,大家快找出来吧。
哈尼在其庄园设晚宴款待几位美国客人。当仆人来往穿梭上菜时,哈尼站起来,熟练地拧开一瓶冷藏的红葡萄开胃酒,为客人各斟上一杯。福尔一面仔细品味,一面礼貌地点头嘉许。坐在福尔旁边的乔治对他耳语道:“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受到邀请吗?”“我猜哈尼大概是急需用钱。”福尔答道。“上星期他找到我的办公室,”乔治说,“要我为他开列一张可能有兴趣在法国对葡萄园投资人的名单。”“哈尼自称是从酿酒之乡波尔特来的酿酒专家,但我还没来得及证实。”乔治继续说:“他向我保证那块将要拍卖的是法国最肥沃的葡萄园,那儿产的是法国最上等的葡萄。他要用那儿的葡萄酿制最优良的勃艮第红葡萄酒,在美国高价出售。”“他究竟需要多少现金呢?”福尔问。“葡萄园主索价100万美元,并要求最迟在下星期二成交,过时不候。”乔治说:“我将你的名字列入名单是因为我想你能帮我尽快对哈尼作出评价。”“我当然能。”福尔说:“你们一分钱也不要投资!”“为什么?”
酒吧里,三名客人正在描述自己的特殊经历....
客人A说自己是名太空人,刚出完火星任务回来,“我累积已经绕行火星10圈了”,他说。
客人B哼了一声说:“这有什么了不起,我已经绕行地球20圈了!”
客人C喝了一口酒,冷冷的说道:“你们两个都没我多,我已经绕行太阳30圈了。”
请问,这三位客人的经历中,哪一位客人的经历大多数人都能完成呢?
在A市一个临海的沙滩上,有一栋别墅坐落在这里,归建筑师杰克父子所有。不知从哪天起,老杰克每天晚上都拿着一个担子和两个铁桶悄悄地出去,并且买来了许多砖块。半年的时间过去了,老杰克在别墅附近盖起了另外一座二层瓦房。这个时候,有一个客人来访。老杰克把他轰了出去,接着就病倒在床,几天后去世。小杰克继承遗产后,发现了老杰克留给他的一封信,说瓦房里埋藏着宝藏,但是必须等三个月才能拿,否则就算是拆了瓦房也拿不到半分钱。小杰克听从老杰克的告诫,直到七月份的某一天夜里,传来一声巨响和一声惨叫,小杰克出去一看,发现瓦房已经倒塌,断壁残垣下还压了一个人。小杰克急忙打电活叫救护车,可是此人已经没救了。这时,小杰克仔细一观察,原来他就是被父亲轰出去两次的客人,可他来自己家干什么呢?再想起父亲半年来的举动,小杰克明白了。问:此事件是谋杀还是意外,凶手是谁?
闹鬼的同福客栈:最近许多人都说同福客栈有鬼,打尖的客人逐渐减少,佟掌柜非常着急。这时,喜欢捉鬼的燕小六闻讯赶来。现在,如果他能提前测算出鬼的出没时间和地点,把适当房间配给适当的人,那就可以让所有的客人都满意了。他发现,1月到3月间,3号房间每两个晚上就会闹一次鬼;4月到6月间,4号房间每3个晚上就会闹一次鬼;7月到9月间,9号房间每4个晚上就会闹一次鬼。现在,他需要测算出最后三个月会闹鬼的房间号,答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