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搶劫犯在珠寶店搶劫,遭到店長的激烈反抗,但仍帶走一部分贓物逃走。警方到達時,店長頭部流血,傷勢很重,幸虧搶救及時,性命無礙。據店長描述:「我當時在整理賬務,突然一個蒙面的壯漢衝進來,把我店內的員工全都打傷了。我以前學過點武術,所以剛開始和他交手時並不佔下風。他看打不過我,就用身後的花瓶砸我。我暈倒之前記得耗盡全力用花瓶碎片割傷了他,但不記得是在哪個部位了。」警方根據傷疤的線索迅速排查可疑人物,但犯人過於狡猾,直到三個月後才在外省找到疑似人員。嫌疑人有四名,一下是他們的口供和傷口描述:
嫌疑人A:「啥?我根本就沒去過你說的那個地方。唔...我的傷口嗎?那是前兩年被人撞的。不信你自己去查!」A的傷口在背部,大概10cm,經查證,A確實在兩年前發生過車禍,不過經交警部門的資料,是A疲勞駕駛撞的別人。
嫌疑人B:「開什麼玩笑?我爸可是xx公司的老闆!我用得著去搶劫珠寶店?我這個傷...是去年滑雪時不小心撞到樹上的。」B的傷口在臉上,有兩三厘米長。經調查,B爸爸的公司由於經營不善,面臨倒閉的風險。而據B朋友的描述,B在大家一起滑雪的前一天因故未來參加。
嫌疑人C:「哼!我就算去過那裡又怎麼樣?不過我可沒有犯罪。我的傷是小時候從摩托車上摔下來弄傷的。」C的傷口在手上,從手肘一直到手腕。經調查,C小時候確實受過傷,但傷口處無法查證。
嫌疑人D:「我怎麼可能幹那種事?我可是為了正義才受傷的!」D是當地出名的混混,據說他幾個月前為了一個女人和別人大打出手,甚至驚動了當地的警察。他的傷在腳部,約五厘米長。
請問誰對自己的傷口描述最有問題?
曼珠沙華四人到百花谷賞花,曼在河邊賞花,珠在懸崖賞花,沙在竹林賞花,華在草原賞花。晚上,珠忽然死亡了,其他三位也出現暈眩。珠的右手上有一道傷口,看來是在懸崖上弄傷的,死亡原因是中毒,屍體旁邊有花粉。經過警方調查,曼珠沙華當天都帶回了花。(由於宿舍是分開的,所以不知道對方帶回的是什麼花)
曼:我昨天帶回的是萬年青,這花只有食才會中毒。
沙:我帶回的是夾竹桃,其他的我什麼都不知道。
華:我帶回來的是夜來香和百合花,是不會中毒的。
夜來香在宿舍周圍都有。
之後警察在珠的房間找到了滴水觀音,滴水觀音只要碰到傷口便會中毒
問:兇手是誰?手法是什麼?
夜,黑的有些陰霾。
藍躲在一棟廢棄房屋的殘垣之後,努力平復著自己急促的喘息。
武器被她扔在了一邊,胳膊上的傷口還在緩慢但持續地流著鮮血,在漆黑的夜裡,那傷口彷彿也被染上了濃重的黑色。
藍用另一隻未受傷的手死死地按住傷口,已經感覺不到痛處了,一身的緊身衣,她甚至連撕下衣服衣擺包紮都做不到,真是窮途末路呢。
外面,靜的可怕。似乎整個世界,除了藍,便再也沒有其他活物。
可是藍仍舊一動也不敢動。
那些人…不,那根本不能算是人!
藍的意識已經開始有些模糊了,
是…要死了嗎?
可是,我不能就這麼死去!
我不想變得跟他們一樣!
胳膊上的傷口似乎更嚴重了,藍拚命按著傷口,想擠出一絲疼痛感讓自己保持清醒,
然後,她愣了一下,突然發了瘋一般,伸手想要拿起身邊的特製武器
可是,手已經不聽使喚了,
來不及了…
太陽下山後,林先生被人發現倒斃在家中,警方人員立即趕往現場,經過一番調查后,警方發現死者除了額頭被撞外,全身並沒有任何傷口,同時,在現場也找不到任何兇器。可在死者身旁有一個吃剩的法國麵包。相信死者實在吃這麵包時遇害的。
為了徹底了解死因,警方要求對屍體進行解剖。數天後,解剖報告出來,證實死因是中毒,而且肯定毒藥是由傷口滲入的,因為只有在死者的血液中發現毒藥而胃液中卻沒有。這樣一來,更加令警方感到疑惑:死者身上並沒有任何傷口,毒藥是由哪裡滲入體內的呢?
患有癌症的雕刻家周全曾和一樁走私案有牽連,他懷疑他的兩個弟子王一和李二是舉報者。
一天,周全突然被殺,發現者正是他的兩個弟子王一和李二。
室內很暖和,周全陳屍在雕刻室的粘土和石膏之間,傷口在胸部及左手腕。左手腕上的血已經凝固了,血泊中有揉合粘土用的竹片。被認為是兇器的刀子在工作室外被找到。精明的何警長再三思考。
「這是密室,兇手究竟是如何出去的。查過窗戶,也沒有使用線或鐵絲的痕迹。」
「這是什麼?」
新來的刑警指著屍體旁的血字-「兇手是王……」,字跡還未全乾。
「這是不是意味著兇手是王一呢?……」
「昨晚我除了外出辦事之外,一直都和李二在一起。」王一說。
根據調查,周全與王一平時關係不好,再加上走私案的敗露,周懷疑王一是舉報的主謀。
「王一肯定是兇手。」
不是。周全胸部的傷口並不是室外發現的刀子造成的。周全慣用右手,而左腕傷口的血已凝固,血字卻未乾,所以兇手不是王一。」何警長斷然加以否定。
兇手是誰,你知道嗎?
某日,京城來福客棧發生了一件慘案,只見不大的房間里,到處沾滿了猩紅的血。而在房間的正中,竟陳放著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死者的眼睛被剜去了,臉上便只剩下兩個血窟窿。頭髮侵染著血,披散著灑了一地,身上傷口無數,而一雙腳,竟然也被兇手齊齊的砍了下來,被隨便的扔到了一旁!
經仵作檢驗,死者女性,四十歲左右。身上傷口共三十六處,刀刀入骨,而除了被剜掉雙眼,砍斷雙腳外,舌頭也被割了,可以確定是客棧老闆娘陳氏沒錯!並且,死者身上雖然有三十六處傷口,但卻沒有一處是致命傷,所以,死者的真正死因,是流血過多而亡!而且可以推算出從陳氏被抓,到她真正死亡的那一刻,至少用了一個時辰,也就是說,陳氏被活活虐待了至少一個時辰!
經過一番調查,官府鎖定了以下幾名嫌犯:
店小二王某,曾因死者經常對其打罵而懷恨在心,事發前一晚因打破店內的一壇酒被死者打罵,額頭處腫脹,臉上有擦傷,背部也有輕微損傷。對此王某表示是因為不小心磕碰所致。
外來旅客肖某,言辭極為囂張,事發前一天因死者無意間踩到他的腳並口出穢語,扇了死者一巴掌,雖然死者道歉,卻要求死者將鞋舔乾淨,但被剛巧查案路過的京兆府尹出手制止,手腕處有抓傷。
天源客棧的老闆孫氏,打扮妖艷,兩家生意上有競爭,與陳氏平日里素來不合,死者生前經常謾罵侮辱孫氏,出事前兩天與孫氏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腿部有淤青。
死者丈夫李某,嗜賭,與死者感情不和,經常打罵死者。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
他死了,沒有任何原因,我在樹林里發現他時他就停止了呼吸。
他是我的發小,是我的死黨。也許死亡對他來說是種解脫,失去了爸爸,媽媽又離開了,如今,唯一的姐姐又去世了,要是我,我也會受不了的。我決定把他埋了。塵歸塵,土歸土吧。在埋他的過程中我不小心在他身體上留下斑斑傷口和血跡。我感到很抱歉。待到黑天,他的傷口已結上了疤,呼,終於埋完了。我感到一陣踏實,總算沒有愧對他。
速來吝嗇的周成先生被發現死在了自己家裡,他是本地很有名的醫生,居住著本鎮唯一一所別墅,他的腹部被刺傷,血液一直留到門邊,正在此處的名偵探聖飛來到了現場,經警官告知,得知兇嫌有三個,一是好友A,他來和周成一起攝影,二是醫患家屬B他近來與周成關係很不好,但他一直說沒見過周成,至於C是欠周成錢,被周成逼債,來還債,才發現周成遇害,經化驗,血液與周成血型相同,聖飛略一思索,又問了警官幾句不著邊調的話,這時發現周成的血液有中斷的痕迹,與一刀斃命傷口很不符,隨即說道「我知道了,線索其實在我來的時候我就知道了。另外,還有這家醫院」最終,聖飛的答案是正確的,周成是自殺,他是怎麼做到的?
在一個黑暗的夏夜,刑警大隊出現了一個衣服濕透的人,他是來報案的。
那個人向偵查員說,他在走過一座橋時,不小心被一樣東西絆倒了,還不幸掉進了河裡。幸運的是,他會游泳,所以很快就爬上了岸。當他走到橋上去看絆倒自己的東西的時候,才發現那是一個人。他還告訴刑警,那人脖子上有兩條傷口,渾身都是血。當時他摸了摸那人的身子,還感覺到微溫。他估計那人遇害時間沒有多久,所以趕緊來大隊報案了。
偵查員聽了之後,看了看他,然後問:「你怎麼知道他脖子上有兩處傷口?」
那人回答:「我從衣袋裡摸出火柴划亮一瞧……」
但是,沒有聽完報案人的話,偵查員就確認了他是殺人兇手。你知道為什麼嗎?
作者:ASER社方片4
消失的半小時
蜉蝣死於家中,死亡時間為下午一點零五分左右。死時背面朝上,背後離心臟不遠處有捅傷,根據傷口大小可知兇器為匕首;頸部有一處刀傷,傷口左淺右深,深至頸動脈破裂,屍體周圍的血液大多數是從這裡流出的。屍體沒有被拖拽的痕迹。
經詢問,在案發十分鐘后,蜉蝣的同事獨殤曾騎著摩托車從這附近離開,並向西邊的小鎮開去,從這裡到小鎮只有一條路可走,車子最快要一個半小時才能到達。獨殤與蜉蝣為同事關係,但在一個月前蜉蝣升了職,兩人關係開始惡化。獨殤於是成為我們的重度懷疑對象。我、警官小非及三位警員便以最快的速度到達小鎮。
到了小鎮有且僅有的一所旅館,剛走到門口就看到了獨殤。不過獨殤沒有注意我們,而是自顧自地在院子里拉繩子,打完結一轉身走回旅館。
旅館外的院子,被一條小路分為兩半,左邊種著兩棵粉色的怪柳,邊上有個較大的舊石盆,盆內有幾株淡藍的繡球花;右邊則是一塊水泥地,之前獨殤就是在這裡乾的活。旅館共兩層,一樓有收銀台,飯廳和休息區;二樓有個過道,過道兩邊各四間房間,不過都沒有門牌。我們訂了202室與206室,分別在左邊里數第三間和右邊里數第二間。
因為暈車,我叫他們先待在206室,待會我會回202室。我弄了一杯熱茶,與旅館老闆164聊了一會兒,得知獨殤住在201室,並於下午兩點十五分到達旅館,也就是說獨殤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完成一個半小時的路程!而旅館內還有三個房客,一間空房。
沉默了一會兒,我突然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並帶人逮捕了獨殤。
可幾分鐘后,204室的房客齊超被發現擊暈在地上,後腦勺有被擊打的痕迹,左手腕有淤青,室內有打鬥過的痕迹,錢財全被搶走。幸虧205室的房客是兔兔醫生,治療得及時,204的房客齊超此時正在休息。
剛和警官走出204室,我看到一名男子從201室走出來,我微笑道:「想不到啊,你打錯人了。」說完,我拽著警官小非一同逮捕了他。
問:
1、通過什麼可以知道殺死蜉蝣的兇手是獨殤的?為什麼?
2、201室的男子到底要襲擊誰?為什麼?
3.旅館老闆164告訴我,他父母在這個旅館內藏了一筆錢(土豪是富二代),但是寫地址的紙條嚴重破損,已經報廢,但還是在某處找到這筆錢財了,請問在哪裡?為什麼?
有一天,哈林正在家裡看書,突然響起一陣急促的門鈴聲,他趕緊去開門。進來的是隔壁的莫亞太太,只見她氣勢洶洶地向哈林嚷道:「你太可惡了,自己的狗也不管好,把我咬了。」
哈林莫名其妙,因為他的狗從來不咬人,而且今天一直都蹲在他腳邊。於是,哈林問莫亞太太道:「什麼時候咬的?我怎麼沒看到咬的傷口?」
莫亞太太說:「就在我剛才經過你家門口時。」說著把她的褲子拉得高高的。哈林這才看到,莫亞太太膝蓋處有一處被咬的傷口。
當哈林看過莫亞太太的傷口后,十分肯定地說:「荒謬,你在撒謊,傷口不是我的狗咬的。」接著哈林說出了證據,莫亞太太啞口無言。
你知道哈林的證據是什麼嗎?
DOTA之一分鐘破案
該死,逼我用絕招了!蝙蝠騎士咬著牙,顧不上胸前鮮血流淌不止的傷口,用盡全身力氣。"起!"蝙蝠騎士大吼一聲,翅膀上出現了火焰燃油狀態。"哈哈,現在的我是無視地形的,想追我,沒那麼容易!"說罷,徑直往地圖中不能到達的地方飛去。
"這個懸崖距離地面10尺高,連跳躍無視地形的月女,虛空都上不來。我慢慢恢復狀態,等滿血了再瀟洒地離開,哈哈!"蝙蝠騎士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納尼?蝙蝠騎士還沒來得及目瞪口呆之時,一團黑影迎面撲來。"啊!."
請推理誰是兇手?
X在公寓被害,現場混亂,看起來X當時正在吃飯,桌子上放的地瓜粥和小菜撒的到處都是,X生前可能和犯人有過激烈的搏鬥。X的同事Z就住在X家附近,警方趕到的時候Z正在他凌亂的家裡,他手臂上有一條傷口,被問及的時候他說是睡起來的時候迷迷糊糊被廁所門口的釘子划傷的,實際上他正在準備用碘酒消毒傷口,當他把碘酒倒在傷口上的時候,傷口周圍出現了藍黑色的痕迹。警方調查人員見狀立刻將其帶回警局,審問之後Z招認了殺死X的經過。偵探們,到底是哪裡讓調查人員起疑了呢?
一個寒冷的清晨,警方接到目擊者報案,有人被發現倒斃在郊外的一棵四人才可環抱的大樹之下。
死者前額只有一個被撞擊過的傷口,死因是失血過多。
警方在死者身旁搜集證據,發現了以下四種兇器:一塊堅實的泥石頭、一把匕首、一根粗麻繩、一袋毒藥。
經過檢驗,很奇怪,死者頭上傷口沒有泥土,也沒有被匕首割傷的痕迹。至於頸上亦沒有被麻繩勒過,並且沒有中毒的跡象。
那麼,死者究竟死於以上四種兇器中的哪一件呢?請留意兇器的特點。
李成是一位偵探迷,平時,自己也學著進行一些推理。
這天,他正在家中看偵探小說,傳來一陣急促的門鈴聲。
他趕緊去開門。走進來的是鄰居美美太太。
只見她氣勢洶洶地說:「你怎麼不管好自己的狗?我剛才經過你家門口,被你的狗多多咬了。」美美一邊說一邊撩起自己的新裙子讓李成看,果然,在她的膝蓋處有一個傷口。
「美美太太,你說這傷口是被多多咬的嗎?」
「沒錯,就在剛才。」美美太太說。
「你撒謊!那傷口不是多多咬的!」李成有點火,但還是給美美講明原因。美美太太只好羞愧地走了。
李成根據什麼推論美美的傷口不是狗咬的?
莫警員仔細檢查了兇案現場,死者紅菱,女性,死在家中,原因是扼殺。
案件應發生在早飯時節,從桌上的粥菜都被打翻來看,死者生前有過劇烈掙扎。另外,死者的錢包和抽屜都十分凌亂,財物被洗劫一空,窗戶被打破。
據紅菱好友反映,死者曾提到過,這幾天正被前男友藍正所擾。
當莫警員找到藍正時,他正在自己家中準備擦拭碘酒。
「怎麼弄傷的?」莫警員問。
「別提了,一早起來,暈忽忽的,被釘子劃破了。」
「哦,幾點起來的?」
「也就剛起。」藍正答道。
莫警員環顧了一下這裡的環境,典型的單身男人房間,地上凌亂地擺放各種雜物,床頭搭了三隻襪子,有一口鍋,但當掀開鍋蓋,幾隻蟑螂從裡面爭先恐後地爬了出來。
「紅菱今早死了,你知道嗎?聽說你是她前男友?」莫警員問。
藍正愣了一下后不緊不慢地說道,「啊?真的嗎?唉,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她就不懂得保護自己,常常露富,我就說你不要這樣,被人盯上就慘了,可怎麼勸她也不聽。不過,畢竟相愛一場,現在我這心裡——喂,我說警員先生,您這不是在懷疑我吧?我可一上午在這裡睡覺啊。」
這時莫警員接到同事的電話,同事說,已經找到死者的手機了,可使用者嚇壞了,只說是在路上撿的。莫警員掛了電話,什麼都沒說,看著藍正四處找藥棉,但大腦依然高速運轉著。
「NND。」藍正發現在他房間里找到想要的東西不比找到海盜的寶藏容易,於是只好把碘酒直接倒在手臂的傷口上。
「NND,破葯過期了。」藍正看到藥水倒下去,傷口附近迅速發紫發黑,不由再次破口罵道。
當他抬起頭來,眼前是一副明晃晃的手銬。
「跟我們走一趟吧。」莫警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