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處於死刑的犯人賈斯丁樂伯對於他犯下的命案是這樣說的:「我在3月到6月之間只殺過兩個人,第一個像我一樣,第二個是一個像天使的惡魔。」
1.3月16日,黑人老師Alex,被槍殺於自己家中
2.3月18日,白人法官Java,被刀殺於法院廁所
3.4月5日,白人學生Jan,被刀殺於學校儲藏室
4.5月20日,黃人職員Danny,被毒殺於餐廳后廚
5.6月21日,黑人農場主Adlaa,被弔死於倉庫
犯人犯下的是哪兩起案件?
犯人側寫
罪行:綁架
慣用手段:蒙眼,堵嘴,塞耳,捆綁
以下是幾個受害人的自述:
甲:我是一名法醫,我被綁架了,難道是哪個犯人的報復嗎,綁匪把我關到了什麼地方?為什麼這裡會有股熟悉的臭味?
乙:我大概是被綁在了柱子上,嘗試了幾次,根本掙脫不了,只能等人救援了嗎?
丙:我不知道被關了多久,幾個小時還是幾天?這裡什麼都沒有,只有我憋不住排泄而出的污穢。
丁:我能感覺到像是門被打開的震動,可能有兩次吧,是綁匪來確認我的情況嗎?
戊:我好怕,這裡鬧鬼了嗎,為什麼老感覺有動靜?
每個人都說了實話,請判斷最多有幾人被關在一起?
某個雷雨天,一個破舊的小木屋內發生了一場殺人案。
初中生小丹的家就在這件木屋的對面,由於雷雨劈斷了電路,小丹家中一片黑暗,一道雷劈過,小丹透過窗戶看到了殺人犯的臉,而這時候殺人犯也好像看見了小丹,將手中的兇器朝小丹扔去,一聲玻璃破碎的聲音在小丹耳朵內響起,小丹也嚇暈了過去。
第二天,警察來到了這裡調查,死者為鈍器敲擊頭部導致當場死亡,在屋內發現了兇器,窗戶也完好,但窗戶對面的鏡子不知道什麼原因破碎了,除了屋子正中間的一灘血跡外,座機電話的前面也有一小灘血跡,屋內沒有半點指紋。
警察去詢問小丹,小丹說出了那人的特殊特徵,經過調查,正是和死者有仇的假釋犯Ange,但Ange是一個右撇子,與小丹所說的犯人是一個左撇子不同。
線索一下斷掉讓警察迷惑了起來,又一個假釋犯Diant到警局自首,聲稱是這場殺人案的犯人,其是一個左撇子,同樣與死者有仇,可Diant在被害者死亡時被附近一個監控攝像頭拍了下來,並且這個Diant和Ange也是在獄中結識的好友。
各種證據互相衝突,警察一籌莫展,這時,偵探寧昊在聽聞了消息后趕了過來,警察也把證物和證言都告訴了寧偵探。
寧偵探聽后,一下知道了犯人是誰。
那麼請問,犯人是誰呢?
某天傍晚,一高中玄關門口有四名女生,分別是A子,B子,C子,D子,她們在玄關等待在校內尋找自己泳衣的友人E子,突然二樓傳來一陣玻璃破碎的聲音,四人趕緊跑到二樓,正好遇到E子,E子表示她聽到聲音從音樂室傳來,於是眾人準備進入音樂室,然而音樂室門被鎖了,於是D子去教師職員室拿了鑰匙,打開了音樂室的門,發現一名同校女子高中生已死亡,她的頭上有被擊打出血的痕迹,是致命傷,她身邊的窗戶玻璃碎裂,疑為犯人逃跑路線。此外,她身邊還躺著一個破碎的水槽,水槽中的沙子散落一地。5人懷疑是最近常潛入學校的偷泳衣的變態所為,E子也表示自己的泳衣不見了。已知全校案發時在校學生只有這5人,犯人在案發後鎖上音樂室的門。如果要進入學校只能從玄關處進入。在玄關無法察覺職員室情況。音樂室旁的教室里發現一個破碎的花瓶。問:兇器是什麼?犯人是誰?犯人如何做到逃脫並鎖起音樂室的門?
提到長崎,和廣島一樣,都是從曾經遭受原子彈轟炸,舉世聞名。
一九四五年八月九日,美軍在長崎投下原子彈,城市街道上一般土地,大約七萬五千人的生命,一瞬間喪失。
長崎之毀是在廣島原爆后的三日,離第二次世界大戰奏出終曲不過區區六天。
一個下雨的夜晚,長崎大學學生A、B在宿舍裡邊喝酒邊爭論。
爭論的主題是有關四日前中國在塔克拉瑪干沙漠核試爆的事,當天吹西北風。
爭論到最後,竟打了起來。
最後,A空手將B打死。
A想,這下慘了。
但是後悔已經太遲了。
當天半夜,A將B的屍體放入車中,載到原爆中心的遊樂場丟棄。
因為雨已經停止,便用公廁內的水以噴壺將屍體澆濕。
不料,隔天早晨屍體被發現,警方展開捜證時,鑒識人員立即說道:
「死者並沒有被昨晚的雨淋到,是犯人故意洒水萊矇騙。」
犯人偽裝立即被揭穿。
請推理 到底犯人A什麼地方露出了馬腳呢?
新加坡政府可以說是民主國家中最嚴厲的政府。
面臨大道的一家珠寶店,有一晚打烊之後,櫥窗玻璃被打破了。不知時有目的的還是惡作劇,犯人從對面的人行道,把某種東西丟擲向玻璃。
瞬間警鈴大作。巡警警車正好在附近,警察立即趕到現場查看。
調查后發現,犯人什麼也沒拿就逃走了。
警方在現場搜查證物。奇怪的是,找不到犯人丟擲向玻璃的兇器。
櫥窗時厚達1.5厘米的玻璃。就算拿小石子丟,現場也應該找到小石子啊!如果用槍射擊,那子彈也應該留在店內。但店內確實找不到有什麼可以成為兇器的物品,只有一地的玻璃碎片。
難道是用冰塊丟嗎?
但如果真是這樣,怎麼沒有冰塊融化的痕迹呢?
到底犯人時如何弄壞玻璃的呢?
某董事長的孫子被人綁架了,犯人要求索取一千萬的贖金。犯人以電話指定如下:「把錢用布包起來后,放進皮箱。今晚十一點,放在M公園的銅像旁的椅子下面。」為了保住愛孫的性命,所以董事長就按照犯人的指示,把一千萬的鈔票放進箱子里,拿到銅像的椅子下。
到了十一點左右,一位年輕的女性來了。她從椅子拿了皮箱后就很快地離去了。完全不顧埋伏在四周的警察。那個女的向前走了一段路后,就攔下了一輛恰好路過的計程車。而埋伏在那裡的警車,立刻就開始跟蹤。
不久后,計程車就停在S 車站前。那個女的手上提著皮箱從車上下來。警車上的兩名刑警馬上就跟著她。那個女的把皮箱寄放在出租保管箱里,就空著手上了月台。其中的一位刑警留下來看著皮箱,另一人則繼續跟蹤她。但是很不湊巧,就在那個女的跳進剛駛進月台的電車后,車門就關了。於是無法繼續再跟蹤。
然而,那個問題皮箱還被鎖在保管箱里,她的共犯一定會來拿。刑警們這麼想著,就更加嚴密地看守那個皮箱。但是,過了好久之後,都不見有人來拿,於是警方便覺得不太對勁,便叫負責的人把保管箱打開。當他們拿出箱子一看,裡面的一千萬元已經不翼而飛了。
你知道錢怎麼不見了嗎?犯人又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