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驗的司機完全有能力並習慣以120千米的時速在高速公路安全行駛,為了迅速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某條高速公路的最高時速限制由原來的100千米改為120千米。
以下各項如果為真,最能質疑上述主張的是?
A、統計表明,行車速度達120千米時事故發生率明顯增加,反而影響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B、限速每小時120千米不能迅速提高公路使用效率,因為高速駕車對技術的要求很高
P.任何在高速公路上運行的交通工具的時速必須超過60公里。
Q.自行車的最高時速是20公里。
R.我的汽車只有逢雙日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駕駛。
S.今天是5月18日。
1.如果上述斷定都是真的,下面哪項斷定也一定是真的?
I. 自行車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II. 今天我的汽車仍然可能不被允許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III.如果我的汽車的時速超過60公里,則當日肯定是逢雙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