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接到報案稱在某小區的公寓內發現一具死屍。死者名叫金錦一,男45歲,是一位普通的銀行職員,死因是胸口被菜刀刺中失血過多,更為令人奇怪的就是他的右手食指被刀給剁下去了,而且被隨手丟在了房間的一個角落裡。屋子的門沒有任何被撬過的痕迹,屋內幾乎沒有搏鬥的痕迹,由此可以初步判斷這是熟人犯案。
根據警方的調查,兇手被鎖定在了4個人之中:
1、烏塔卡,一個非洲裔的華人,死者的同事,與死者的關係極為惡劣,在班上經常因和死者發生口角和爭執,並曾揚言要殺死死者。
2、洪映早,死者的表弟在體育學院中擔任網球和乒乓球教練,由於死者曾向他借了10萬元錢卻遲遲沒有還而懷恨在心,而現在又因為自己的妻子住院要一大筆醫藥費正急著用錢。
3、姜羽,死者的妻子,在某商場從事營銷工作,由於時常在家遭受死者的家庭暴力而對死者痛恨萬分。
4、文一果,死者的朋友,現在沒有固定的職業,曾經和死者賭博輸了他很大一筆錢,至今無力償還,而死者催債又緊,令他十分痛苦。
請推理,兇手是誰?
任何小說在寫完之前,都和作者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作者總是努力使它完美無缺。 而一旦出版之後,一切可用的心血都已用盡,個人已再無力量去改動它,剩下的事情就是讓別人去評說。
由此可以推知
我有一個文盲兄弟,有潔癖,但是他很時髦,幾個月前買了一部最新款的Iphone6plus,有什麼事兒都跟我打電話聊天。這天早上,我收到他發來的一條簡訊:「兄弟,快來!我搞到兩張足球票,今天一起去看球賽!」真不愧是兄弟,有好事都不忘記我!於是我穿好衣服,準備去找他。可當我剛出門時,忽然想起了什麼,驚起一身冷汗。
問:為什麼?
Sroan開著四輪拖拉機,車上拉著一個空棺材。走到半路下起了雨。這時路邊出現了冀楨請求搭車,好心的Sroan讓冀楨上了後面的拖車。由於雨大,冀楨爬進了棺材躲雨,還蓋上了棺材板。不久又遇到托馬斯松也被淋成了落湯雞,Sroan也讓托馬斯松上了拖車。
沒想到托馬斯松上車之後,冀楨推開棺材板,探頭出來查看雨勢。托馬斯松以為見了鬼,嚇得當場跳車,結果被摔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請問在這起案件中,責任應當由誰來付?
邦德警長的一個朋友很喜歡收集打火機,一天他對邦德說自己最喜歡的那個打火機丟了,想請邦德想辦法給找回來。
邦德警長聽了之後說:「那我就幫你寫一個尋物啟事!」
邦德說完大筆一揮在一張白紙上寫下名貴打火機的特徵和大筆的獎金。
尋物啟事貼出去后沒幾天果然有個小夥子帶著打火機找到邦德的朋友,說:「這個打火機是我從別人的手裡買過來的,不知道是不是你丟的那個。」
邦德的朋友接過打火機用放大鏡仔細觀察了一番,然後高興地說:「對,就是這個!」
可此時,坐在一邊的邦德警長發話了:「年輕人,請你跟我回警局走一趟!?、年輕人的打火機是買來的,還是偷來的?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