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77】—— 绝望的主妇
刘颖是一名本分的家庭主妇,但在长达18年的婚姻中经常被丈夫葛晟打得遍体鳞伤。葛晟整天在外鬼混,也无端怀疑刘颖有外遇,并以此多次毒打妻子。面对无数次的摧残和家暴的阴影,刘颖几近崩溃,于是以放弃财产为代价与葛晟离婚。离婚后,葛晟经常到刘颖家开的饭馆闹事,还到前岳父家恐吓。最后,葛晟竟然将刘颖挟持到宾馆内关押一星期,对其侵犯,并勒索10万元,又发出死亡威胁。忍无可忍的刘颖趁葛晟次日醉酒时用一条绳子勒死了葛晟。
作案后,刘颖知道犯下重罪,试图轻生,但在昏倒后被家属送往医院。在病床上,面对警方,刘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S市中院于2023年1月开庭,刘颖对指控的事实表示确认,也对自己的罪行表示后悔,但称自己只是想摆脱虐待,并非要杀害葛晟。辩护人提出,本案定性是故意伤害,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被告人属于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年6月,S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刘颖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勒颈致人死亡属于常识,不因被告的辩解而改变。考虑到被害人长期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有严重过错,而且构成虐待、故意伤害、强奸和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属于以暴制暴的义愤杀人,可以对被告从轻处罚。但被告人不构成自首,也不构成防卫过当,对这些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刘颖有期徒刑十五年。刘颖不服判决,向O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O省高院与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本案是否存在错误,还是完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