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在一個小酒館喝酒,後來不知聽到什麼聲,從衛生間里傳出來的,嚇得我毛骨悚然。可我沒去管,然後因我喝了酒太多,想去小便了,我到了衛生間,嚇死我了,一個死屍在我眼前。突然,我看見窗外有一個人,就沖了出去追他,可追到一條小巷就不見了,突然,我聽見了什麼聲,回頭一看,原來是一個酒鬼,我說:「就是你殺的人吧,不怕我報警嗎?」「不.......怕,呵......呵呵,我要酒!」哇,這人瘋了啊,趕緊逃命吧。我心想,嗖的一聲,我跑了,他也一路追來,慘!尿急,不小心拉了出來,就這樣,我一路跑一路掉尿出來。我跑到了家,心想:我家的門很堅固的,我又把他甩沒影了,他找不到我的,而且我家離警察局很近,哈哈!我從監控看外面,!!!怎麼回事,他怎麼找到我家了,竟然拿個斧子來我家,不怕我已經報警了,而且門是很堅固啊,警察到我家只要15分鐘,我家又在8樓,他要一個一個地來找,再加上我把他甩了也是很難找到我租的樓房啊,這樣至少要1小時。結果警察沒到,我死在了酒鬼的手下。
【證據上的毒物】
結婚了7周年,死者終於在昨晚死了;口中有一股異味,偵探林斷定是中毒的跡象;死者旁邊有一個裝著咖啡的杯子,未滅的煙頭,還有一支檢測出死者唾沫成分的鋼筆;
在場可詢問的人只有死者的兒子阿墨,通過旁敲側擊偵探林得知了阿墨有四顆蛀牙;阿墨的門牙里還殘留著昨天死者妻子準備的巧克力,而且還能從口中聞到一股強烈的咖啡味;
偵探林認真的看著看,手伸向藏有毒物的物證。
哪個物證最可能含有毒物呢?
【女友在哪Ⅰ】
斯蒂芬妮·布魯克斯,泰德·邦迪的情人,前幾天突然消失了。
報警無用后,泰德·邦迪在街上瘋狂的尋找著女友。
遊盪了一會後,泰德·邦迪忽然看見一個長得和斯蒂芬妮·布魯克斯一模一樣的女人。
打招呼后,對方卻用一種看陌生人的怪異眼光看著他:「我認識你么?」
泰德·邦迪一把抱住女人:「不要離開我,我……」
突然,他發現這個女人不是斯蒂芬妮·布魯克斯。
泰德·邦迪很尷尬:「哎呀,抱歉,我好像認錯人了。」
隨後,他便很委婉地把這個女人的頭割了下來。
請問:泰德·邦迪是怎麼意識到這個女人不是斯蒂芬妮·布魯克斯的?
這是1912年的一個冬天。
尼瑪的祖父來到東村的一個家庭。尼瑪的祖父來看望他拜把子兄弟的兒女,這時,他們已經20歲了。他的兒女非常擔心他的爸爸死活,因為他爸爸十年前去了國外,說是要通過打拚為他們贏得更好的生活。今天,他們收到父親10年前寄來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日記的形式:
今天我要去考察了。
2月29日
你們明白了嗎?
他們百思不得其解便請尼瑪祖父來解。祖父看了看,深吸一口氣,告訴他們:「....」
祖父究竟說了什麼呢?
一天在郊區,幾位婦人走在路上發現了一具腐屍,害怕的她們立馬報案找來了湯姆探長調查,死者暫時不明姓名身份和家庭地址,法醫們所要作的是調查死亡時間。
湯姆探長看著屍體上方到處飛揚的蚊蠅又瞄了眼屍體。
「我想他的死亡時間不會太長。」 湯姆探長說道,「這怎麼可能?屍體已經腐爛了啊。」 法醫反駁道。
「不信的話證據就在他的身上自己看。」湯姆指著死者身上。
那麼湯姆探長說的證據是什麼呢?
怪蜀黍在一棟大豪宅里發現Sroan和Gunbow死了,兩具屍體相距十幾厘米。他立即叫來公正執法官,後者確認他們已經死亡。公正執法官排除中毒,也沒有跡象顯示屬於謀殺。他看到兩具屍體之間的地板上有一處幾厘米寬的裂縫,由此他得出結論:正是這條裂縫導致了他們的死亡。他是對的,但是他們是怎麼死的呢?
提示:
1.他們不是被勒死或淹死;2.他們都是赤裸的;3.他們都是游泳好手;4.他們不是因為跳入空浴缸或泳池受傷。
有一天,小明的錢包丟失了,慌慌張張地在抽屜中翻來覆去。小軍看見了就過去問他發生了什麼事,小明就將他錢包丟失的事情告訴了小軍。於是,小軍就協助小明找了一會兒的錢包,結果仍然一無所獲。
然後,他們就去向老師尋求幫助。老師就將其他同學的的抽屜,書包包括能藏東西的衣服口袋都搜了一遍后仍然毫無結果。
接著,小明告訴老師自己的錢包應該是在第二節下課後被偷的。於是,老師通過詢問找出了當時待在教室的三名同學。
第一位同學是小文,經常在教室遊盪,也不知道在做什麼。
第二位同學是小連,與小明是很要好的朋友,隔三差五地回來找小明玩。
第三位同學是小孫,因為崴了腳,而無法出去活動。
請推理誰是偷了小明錢包的小偷?
一人一間的火車包間,床頭有警鈴,一按,警務人員便會到。
一位男士進了包間,剛放下行李,正準備關門時,一個女的突然進來,反手把門一關。
這位女士說:「聽著,乖乖把你身上值錢的東西全都交出來,不然我就說你要非禮我」
這位先生沒動,上下打量著這位女士。
這位女士往床上一坐,嘻皮笑臉地說道:「先生,我勸你還是乖乖交出你的東西,不要亂想些什麼,你床頭的警鈴也幫不了你,因為,我只需要把我的衣服輕輕一扯」
這位先生點點頭:「讓我想想,讓我想想」說著順勢往桌前一坐,點燃一支煙開始抽了起來。
過了大概十五分鐘后,這位男士突然把警鈴一按。
這位女士一愣,氣急敗壞地立刻扯破自己胸前的衣衫,往床上一倒。乘警們進來后,這位女士倒在床上又哭又鬧:「大概十五分鐘前,他把我拉進房裡來,企圖非禮我」
這位男士也不說話,更不動,淡定地坐在那裡繼續抽著煙。
乘警們仔細地觀察了一下現場的情景,略作商量,就把這女的抓走了。
問這些乘警們從哪些地方看出來是這女的有問題的
推理公交車I
公交來了,A小姐上了車,她走到了公交的後門,就面對這後門站著。看來她的目的地不遠,也許下一站就會下車。公交也動起來了,這時的A小姐瞄了一下自己後面,也許是害怕會有怪叔叔之類的人吧,畢竟她也長的挺漂亮。接著A小姐看來一下自己背著的手提袋裡的東西。
這時坐在後門附近後排的B先生揪住A小姐旁邊的男士,說:「小姐,他想偷你的手錶。」,這話剛說完不久,車頭位置一個帶著鴨舌帽的男人(以後就叫他鴨舌帽男)拿出手槍,大喊「全給我靜下來,不許動。司機不許停車,給我趕快開到C廢區。」司機沒有下意識地急剎,只是愣了一下,前面車上唯一的老太婆都嚇到拐杖掉地。
A小姐舉起了一隻手,引起鴨舌帽男的注意后,「請問,可以……」
問題:A小姐最有可能舉起哪只手?
(待續未完……)
方陽是一個公司的普通員工。這天他如往常一樣從公司下班后回家,回家后才發現自己的手機落在公司了,抬頭看了看錶,已經晚上9點了。
「估計現在公司已經沒人了吧。」方陽心裡想到,但是想著自己的手機,方陽決定還是回公司看一下比較好一些。
方陽回到公司,很快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手機正好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
「還好沒丟。」方陽拿起自己的手機,長舒了一口氣。
突然,他心裡一震,帶上了自己的手機立馬逃出了公司。,然後撥打了110.
【乞丐之死 one】
一家大餐廳里,尼瑪正享受著美食。餐廳里的人不多,除了他也就3個弱女子與一個得了絕症的瘦弱男子。
- - - - - -- - ---------------------------------------
突然,餐廳進來了一個有些強壯的乞丐。衣服髒兮兮的,散發著臭味。
所有人都很嫌棄這個傢伙,包括尼瑪也不願意接近。乞丐點了一大堆東西,過了沒多久。端到桌子上吃了起來。
所有人沒再管這個乞丐。乞丐有兩次尾隨兩個女子到廁所。
第一次是一個叫歐陽少的女孩。她全身上下噴滿了香水,抽著雪茄,總是躲著乞丐,然後進去。乞丐在她經過之後,就尾隨了進去。不過沒過多久,廁所里傳來女孩的尖叫,接著是乞丐的道歉聲,然後就跑了,女孩也馬上跑回座位。這樣一來,所有人更嫌棄了。乞丐沒從廁所出來只是守在廁所門口。
第二次是一個紅衣女孩,姓名不詳,同樣噴香水,抽著雪茄。經過的時候也被其乞丐跟蹤,不過沒有尖叫,而是平靜地走了出來。
就在這不一會兒,第三個女子進入了廁所,沒過多久,接著是一聲更大更嚇人的尖叫!
--------------------------------------------------------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馬上跑了進去,只見乞丐死在廁所里,正躺在地板上。他的嘴裡有一股苦杏仁的味道,脖子上還有勒痕,廁所洗手台旁有苦杏仁味,不過不是很濃了。可是廁所比較臟,誰會在這吃呢?很明顯,要不是被勒死,要不就是被毒死。可是究竟是怎麼死的呢?
【是「夢」嗎】
唐先生坐上了發往北京的特快列車,他找到卧鋪,發現車上的人極少,他就閑逛到相鄰的卧鋪。那裡有一個美女,兩人很快就聊了起來。
午餐時,唐先生去吃飯,有一個年輕人和他搭訕,並給了他一瓶白酒,兩人喝了起來。喝完后,唐先生回到卧鋪,就一頭倒下睡著了。等他昏昏沉沉地從睡夢中醒來時,發覺自己的卧鋪還是他一個人,隔壁那個卧鋪中的美女卻倒在血泊里,正當他要報警時,卻被一硬物擊中了後腦,暈了過去。
等他再次醒來時,發現列車仍在行進,而自己還在自己的卧鋪里。他馬上跳起,去車長室報案。
當車長和唐先生來到鄰室時,開門的卻是一位老年男人,卧鋪整齊,並說從上車就一直是他一個人,沒有看見什麼女人。
唐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並且看了一眼表,更吃了一驚,因為這趟車正常應該是凌晨兩點到北京站,現在已經是3點半了,怎麼晚了這麼長的時間?這一切最有可能是怎麼回事呢?
某日,京城來福客棧發生了一件慘案,只見不大的房間里,到處沾滿了猩紅的血。而在房間的正中,竟陳放著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死者的眼睛被剜去了,臉上便只剩下兩個血窟窿。頭髮侵染著血,披散著灑了一地,身上傷口無數,而一雙腳,竟然也被兇手齊齊的砍了下來,被隨便的扔到了一旁!
經仵作檢驗,死者女性,四十歲左右。身上傷口共三十六處,刀刀入骨,而除了被剜掉雙眼,砍斷雙腳外,舌頭也被割了,可以確定是客棧老闆娘陳氏沒錯!並且,死者身上雖然有三十六處傷口,但卻沒有一處是致命傷,所以,死者的真正死因,是流血過多而亡!而且可以推算出從陳氏被抓,到她真正死亡的那一刻,至少用了一個時辰,也就是說,陳氏被活活虐待了至少一個時辰!
經過一番調查,官府鎖定了以下幾名嫌犯:
店小二王某,曾因死者經常對其打罵而懷恨在心,事發前一晚因打破店內的一壇酒被死者打罵,額頭處腫脹,臉上有擦傷,背部也有輕微損傷。對此王某表示是因為不小心磕碰所致。
外來旅客肖某,言辭極為囂張,事發前一天因死者無意間踩到他的腳並口出穢語,扇了死者一巴掌,雖然死者道歉,卻要求死者將鞋舔乾淨,但被剛巧查案路過的京兆府尹出手制止,手腕處有抓傷。
天源客棧的老闆孫氏,打扮妖艷,兩家生意上有競爭,與陳氏平日里素來不合,死者生前經常謾罵侮辱孫氏,出事前兩天與孫氏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腿部有淤青。
死者丈夫李某,嗜賭,與死者感情不和,經常打罵死者。
那麼,誰最有可能是兇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