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系列】
小李於2013年10月2日與某軟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一份,雙方約定如下: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9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人民幣(轉正後4000),小李於2013年11月2日到公司上班,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某房地產公司與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一份汽車買賣合同,合同約定汽車銷售公司於當年10月1日向房地產公司交付汽車10輛,並辦理登記手續,房地產公司則向汽車銷售公司分3次付款。在簽訂合同后,房地產公司按期支付了第1期、第2期款。10月1日,汽車銷售公司將汽車移交房地產公司,但並未立即辦理汽車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地產公司表示,剩餘款項在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再付。汽車交付后7天房地產公司仍然沒有付款,房地產公司以汽車銷售公司未按期辦理汽車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為由抗辯。
請問,房地產公司的行為合法嗎?
武當公司與洪湖公司簽訂了一份鋼材購銷合同,同時約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發生糾紛提交A仲裁委員會或B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合同簽訂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體承辦人超越許可權簽訂合同為由,主張合同無效。關於本案,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