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公司与某物流公司长年合作,每次都对运输方式进行详细约定,但是,这一次双方对运输方式没有做具体规定,因为这次运送的是十分精细的精密仪器,双方对其运输方式都不能确定,在合同中只约定“物流公司为确保仪器安全,应采用最佳方式进行运输”。物流公司第一次接手这样的业务,在请教专家后,采用了集装箱进行运输。仪器平安到达指定地点,贸易公司在支付费用时觉得费用太高,认为物流公司采用的方式最贵,但不是最佳的方式。贸易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某物资公司与某化工厂签订一笔5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与物资公司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某包装厂担当物资公司的保证人。后来,物资公司和化工厂协商,物资公司将与化工厂合同中的30万元债务转让给某化工原料公司,但是转让双方并没有将这一情形告知包装厂。到了付款期限,物资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都无力还款,化工厂便要求包装厂承担保证责任。包装厂应该替物资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还款吗?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食品店,并依法登记取得了字号。因该合伙组织分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而进入到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该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A、B、C三公司的债务。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某服装厂与某外贸公司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双方约定服装厂提供男式西服500套,女式西服500套,合同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也作了规定,交货日期约定为2009年12月20日。合同签订后,外贸公司以服装在国外销售得不太理想为由,函告将所订购的服装数量减半,服装厂以书面形式回复表示愿意。交货时,外贸公司发现货物为男服300套,女服200套,认为合同变更内容货物数量减半是指男女服装各减半同为250套,并以此为由拒付货款。服装厂认为,服装订购数量减半,并未说是男、女各减半,当然可以理解为总订购数量减半。
请问,该合同推定为变更还是未变更?
某贸易公司作为行纪人代甲电子科技公司销售一批电子产品,双方约定这批电子产品的总价格为5万元。贸易公司收到这批电子产品后发现这些电子产品虽然样式陈旧但质量很好,如果找到合适的机会这些产品一定会升值,如果现在按电子科技公司的价格出售,则发挥不了产品的价值。贸易公司将这一情况汇报给电子科技公司,该公司负责人称,他也知道这些情况,但是现在急需用钱。贸易公司决定按市场价购买这些电子产品,电子科技公司负责人没有做出反应,贸易公司可以买他人委托代卖的产品吗?
粮食加工厂与某饭店签订了一份绿豆买卖合同,双方约定:1个月后粮食加工厂将1吨绿豆运到该饭店,但是由于当时市场上绿豆价格波动极大,双方并未约定具体价款。粮食加工厂在约定日期将绿豆送到,饭店决定以合同签订时的每斤5元的价格进行支付。但是粮食加工厂提出,1个月内绿豆的价格突飞猛进,现在绿豆的价格是每斤8元,如果按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支付价款,对自己来说太吃亏,坚决要求按现行市场价支付。双方对此争论不休,绿豆的价格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呢?
某机械公司与某贸易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该贸易公司供给机械公司200吨钢材,每吨价格为2800元,分4次供货,每次供货50吨,第一次供货时间为9月1日,以后每月1日为供货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0日,货到以后10日内付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履行。前3次供货,双方都按约履行。在第4次供货前,机械公司与贸易公司合并为机械贸易公司,主要对外经营建筑材料。第4次供货还需履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