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省迷案 133】—— 特大盗窃案
2015年10月,S市公安局接到了市民朴先生的举报,称小区一辆车的后备箱放着被盗的大量金银珠宝。警方根据车牌号,锁定了车主大光头。然而大光头到案后矢口否认自己犯了盗窃罪,但警方很快确认这品价值不菲的高档耐用品是城内一家珠宝行前不久丢失的物品,经过鉴定价值为1612万元。
2015年12月17日,S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大光头盗窃一案作出宣判。法院认为大光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到案后拒不承认罪行,认罪态度差,因此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光头提出上诉,O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查,审判长王凝巍认为案件事实不清,因此发回重审。许多媒体对这一决定表示质疑,认为O省高院与大光头之间肯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但王凝巍表示这些都是流言而已,二审发回重审是有依据的,因为本案有一个关键疑点。
问:本案真如王凝巍所说有疑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