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X月X日5:00AM。A市市民白芳芳在郊区山顶发现赵宸尸体,翌日清晨,死者就登上了A市的报纸头条。
死者身份:H大体育系大三,21岁,外生殖器官被切除,失血过多身亡。性格:有颜有型…… 完美男人的代表。
涉案嫌疑人:白芳芳,25岁,女,与死者之前有过情感纠葛。
钱老师,40岁,男,教导处主任,挪用学校公款,被死者生前发现,一直害怕死者会揭穿他。
舍友李显,21岁,男,爱撩妹爱耍帅,与死者是哥们。但因喜欢的女孩汤凝与死者在一起对死者抱有不满。
舍友,冯晓杰,21岁,男。曾受到过死者的讽刺与嘲笑,一直对死者怀恨在心。
汤凝,22岁,女,喜欢死者,现为其女友。但一直患得患失,对男友抱有不信任,怀疑与其他女生有染。
线索:1.尸体在凌晨,大雾朦胧的山顶被发现,且尸体周围有许多白蚁。2.钱老师在警察问话时 ,不停的给学生使眼色。3.李显说案发时与女友在一起,但拒绝找女友求证。4.死者生前借过冯晓杰一笔钱,但冯晓杰介意别人提起此事。5.汤凝无意中看到便衣警察神情慌张。6.在尸体上有稍许冰糖冰晶。
推杀人凶手,杀人动机及其杀人方法。
奥斯丁是警方在恐怖组织的卧底。他加入这个组织已经半年了,按照这个组织的规矩,半年后新人要接一次大型任务,也就是一次考验。如果这次考验通过,那么这个新人就会被升级为可以知密近密的核心成员。
奥斯丁接到的任务是把领事馆炸毁。组织已经把工具给他准备好了,是一颗定时炸弹。他和一个负责监督他的老成员将在适当的地点安置这颗炸弹,然后由他自己输入爆炸时间。炸弹上有0~9的数字键盘,可以设定在24小时之内的任何时间爆炸,一旦时间命令输入,就无法取消。
到领事馆之后,监督的老成员远远地看到了奥斯丁输入了一串数字,于是就满意地离开了。这样一来,他就通过了考验。可是,他也没有让炸弹爆炸。这是怎么做到的?他没有依靠任何人的帮助。
2018年2月2日
李刚的妻子咏梅突然听到一阵电话铃声,她掏出手机,是个陌生号码,她怀着一种不详的心情接通了电话,随后她就听到了“你的儿子在我们手里。”
咏梅颤抖着将电话交给李刚,带着哭音说:“老爷,救救小勇吧,他被人绑架啦,好歹他打出生起也叫了你十年的爸爸了。”李刚冷冷地瞥了咏梅一眼,去接话机。咏梅手一抖,话机掉在李刚的手背上,正好碰到昨晚小勇抓破皮的伤口处,这让李刚眉头皱的更紧了。听完绑匪的要求,李刚的表情很是“丰富多彩”,然后叫来了管家吩咐了几句。
2018年2月4日
“妈妈你别哭拉,你看这是爸爸偷偷让我还给你的,还说那天晚上抢你戒指让你哭是他不对呢,快点带上你的婚戒吧!”咏梅抹着眼泪难以置信地接过戒指,仔细一看,最新的款式,钻石足有一克拉。咏梅左手拿着今天新领的一本子,右手拿着钻戒,一把搂住小勇,泪如雨下。
各位请尝试还原剧情。
[故事叙述]:公元2001年,1月2日,在A国A省A市A区,早上六点,公安局接到报警,清洁工李某说,本区的第一单元街上,一个下店上家,一楼开店二楼住宿平房小型餐厅内, 老板和老板娘死了,名字叫张大哥餐厅。
周警长,带领十名警员与相关人员,立案侦查,来到现场勘察,张某死在二楼1号房间的床上,1号房间的是关闭着没锁的, 王某死在房间外的走廊上,这是一个24小时营业的店,但是老板和老板娘,晚上到时间就睡觉或者在二楼休息。
由钱经理,带领其他员工继续值夜班,今天早上清洁工李某去二楼打扫卫生,才发现人死了,于是立刻报警。
[相关物证]:警察发现二楼死者张某隔壁2号房间的门是开着的,夫妻生的两岁半的孩子,在床上发烧,餐厅门口监控录像显示,昨晚只有1月1日早上八点,来应聘夜班的,赵某,昨天进去过二楼,找老板应聘厨师,死者现场留下的带血杀人刀,经鉴定就是这把刀杀的两名死者,刀把子上,检测出赵某的指纹,死者手机上,最后一通电话,通话记录是,与赵某的通话,时间是1月1日,晚上21点。
[法医验尸报告]:死者张某与死者王某,两人的死因是,被菜刀砍脖子至死,死亡时间是,1月2日凌晨一点到凌晨三点之间,胃中没有食物,没有中毒现象,没有别的疾病。
[房间结构]:下店上家,一楼是餐厅,带窗户就是那种让光进来白天省的开灯的设计,与厨房带窗户,一个侧所带窗户、所有窗户没上锁,十个桌子、20个椅子,2个冰箱、3个物品柜,2个灶具,大量食材,二楼一个侧所带窗户,1号房间和2号房间。
监控只能看到门外和直到一楼到上二楼那个楼梯。
[人物资料]:
张某40岁男,身高一米七,体重56公斤,B型血厅的老板,和老婆关系非要好
王某35岁女,身高一米七,体重54公斤,血型A,是张某的老婆,与老公关系非要好。
赵某26岁男,身高一米七,体重53公斤,血型B,赵某有盗窃前科自首,1千多个,追回98个,被判六年,盗窃金银器品,出狱1个月,没工作,有暴力倾向。
钱某34岁男,身高一米七,体重52公斤,血型B,餐厅的经理。
孙某30岁女,身高一米七,体重50公斤,血型B,餐厅的收银员。
冯某30岁男,身高一米八,体重60公斤,血型O,餐厅的服务员。
李某31岁男,身高一米八,体重60公斤,血型AB,餐厅的清洁工。
[人物口供]:
李某:今天早上六点,我去二层打扫卫生,发现人死了,所以立即报警,昨天凌晨左右忘记几点,好像是听到上面有一点动静,问了一问有事情吗,听到上面回复了一声没事,就没管了,没注意是不是老板的声音。
钱某:您好警察同志,坐下喝口茶,是这样昨天赵某应聘确实用过一把刀,现在不见了,所以应该凶器就是这把刀,当时比较忙,我就忘了把刀叫人收回去了,赵某可能直接给顺走了。
赵某:刀上有我的指纹是因为,我昨天应聘厨师时用的就是这把刀,昨天21点的电话是,张某说我休息一天之后,明天来上班,警察条子,老子他妈的没杀人呀,你他妈的不要认为我以前偷过东西,又来杀人了。
孙某:我是收银员,案发当时,我很忙什么也不知道,这事服务员冯某应该可以证明,小冯呀快过来和警察说说。
冯某:这事我能证明,孙某和我当时很忙的,孙某全程应该没时间去杀人,还有老板说下个月就要把这家餐厅给卖掉了。
A区公安局14天后,将案卷移交给A巿中级人民检查院复核,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决定不起诉赵某,无罪推定,赵某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