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献上真实的杀戮,12月的美丽钟声响起,九重塔幻化出彩色的光芒时,我将夺走你的生命。赋予你绞刑的痛苦。以此洗去你全部的罪恶。用你的血染红血色的玫瑰,为你送上最后的葬礼。切下你的头颅,埋葬在地狱的最深处。你的身体将被捆绑在十字架上,接受罪恶的洗礼。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我会微笑着用斧头砍断你的下体,永远跪在死者的面前。挖开你那罪恶的黑心,插满上千上万刀,最后我将把你剩余的肢体放在与世隔绝的黑暗地带。让你进行上亿年的忏悔。你在地狱撕心裂肺的惨叫将成为我永恒的笑容。在此,我分享我的快乐。给解开我谜题的人。一起观看这美丽的艺术品。---------罪恶的惩罚者:夺命亡灵
请问是什么时间凶手在哪杀了人?
达尔文进化论进化论真的有错吗(假如有看到题目的人比较激动的话,请不要激动,因为这只是一个题目而已)
达尔文认为,生物之间存在着生存争斗,适应者生存下来,不适者则被淘汰,这就是自然的选择。生物正是通过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种类由少到多地进化着、发展着。(这是达尔文观点的其中一部分,来源《达尔文进化论》)
相信大家都看过名侦探柯南吧,名侦探柯南里的灰原哀每次听都组织里的名字里的认识的人都会感到恐惧(别问我为什么举这个例子,这只不过方便你们知道而已)假如没看过的话,相信大家看过恐怖片吧,那么大脑指挥则会分泌肾上腺素等多种化学物质并且迫使你做出所谓“迎战还是逃避”的反应。那么我们现在推广到动物身上,现在假设高等的食草动物A为与低等的食草动物B以及高等的食肉动物C,由于动物A为高等动物即可以下意识的判断出有危险的能力,从而避免了被动物C所吃,而由于动物B不能很好的下意识的判断出危险,因此逃避了危险。而那个动物A的能力将被遗传下去。
读到这里,如果懂遗传学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也许这里会有人反驳“怎么不可能,明明有科学依据的啊”我笑了,这里所承载是“量”的科学依据,并不是“质”的能力,而且也不可能承载如此巨大的“质”。
当然由于承载“质”的能力并没有明确的科学依据所以并不能否认DNA可能承载如此巨大的“质”。
当然如果真的可以承载如此巨大的“质”,那么几百万年以后人可能无限接近完美,也可能十几万年以后人无限接近于完美,也许......看到这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能使人完美呢?呵呵,大家看清楚前提。如果真的到了这一境界那么你的大脑则会告诉你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就拿假设为前提条件来说祖先遗传下来的恐惧本嫩来说,由于恐惧你不会毫无原因的去自杀,当然也因为恐惧你不会(这时大家应该明白什么是无限接近完美吧)当然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家可以想象完美的性格,完美的......
如果遗传不成立的话,那么动物A到底是如果做出下意识的判断出有危险的能力,这里也许大家会说大脑决定的啊,呵呵我笑了,人的思想和行为是受价值观支配的,同样的动物也是一样,也就是说大脑所产生的意识就是来自于对现有知识和经历,又因为“质”不可能被遗传下来,那么动物A怎么会无缘无故会做出逃跑的行为。(对此我不做过多的论证)
真正的问题:那么请问我上诉的论证能否说明《达尔文进化论》并不完全正确?
早上8:27我收到目暮警部的一封邮件,大概又是出现什么案子了,让我去现场一下。可是邮件内容却是这样的:当看到在一个小屋里工作的人横着排成一排。蚕吃着它的食物,是树非树、似山非山、似岩非岩、似逢非逢。等我思考之后,然后笑了,没想到目暮警部也喜欢给我出难题。然后我准时准点的到了案发现场。目暮警部拍打我的肩膀说:“不愧是千户警探啊,还真难不了你,哈哈。”问:目暮警部让我什么时候到案发现场,案发现场又是在哪里?
背景设定:A、C为男性,B、D为女性,AB为恋人,CD为恋人,各自都有杀害其他人的动机。
夏日,A、B、C、D四人去海边游玩。四人住在海边的宾馆,A与B住同一房间,C与D住同一房间。到宾馆后四人一起去A和B的房间计划明天的行程。
A:“哇!这宾馆设施还蛮全啊!房间里冰箱、电视、电脑、空调什么的都有,电视频道也不少。”
B:“是啊,条件是不错,还能从房间里望到海景。只是可惜,浴缸没有塞子,不能泡澡了。”
C:“你又不是来泡澡的,将就着点吧,明天还有一天时间让你泡在水里呢。”
D:“不过没有塞子确实是个问题,让宾馆明天送一个过来吧。现在也不早了,咱们先想想晚饭在哪吃吧。”
C:“不如买点材料自己做吧,老板娘说可以借用厨房。”
A:“正好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
四人吃过饭后回到了各自的房间,D突然发现了自己没有带泳衣,就出去买了,留C在房间里。
第二天早晨,B突然感觉肚子不大舒服,其他三个人便决定先分头行动30分钟,来梳洗和吃早点,然后接B去海边。所幸宾馆和海边离得并不远,单程步行只需要10分钟,几人又都住在一楼,省下了不少时间。
A:“她怎么还不出来啊?都10点了,再不去人就多了。”
C:“可能是吃坏了肚子吧。B,我们先去了,回来赶紧找我们来啊!”C隔着门吼道。
“嗯。”听到B的回答后,各人就离开了。许是拉肚子拉得无力的缘故,B的声音不是很清楚。
三人一直玩到下午才回来,却一直不见B的踪影。三人一起来到房间,冷气也还开着。三人在房间里没有找到B,便径直走向了卫生间,发现的竟是B的尸体。
不知是否是伤心惊惧过度,A感到有些头晕,CD二人连忙报警,闻讯而来的警察对三人进行了询问。
A:“我们动身去海边大概是在10点左右……”A对警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到了那我们就一直在玩,刚回来。
警察:“中途有人离开么?“
A:“我12点左右去抽了两支烟,花了大概20分钟。C之后去上厕所花了15分钟左右。D去买饮料也花了差不多这么多时间。
后经询问,A的陈述属实。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11点到11点15分。宾馆大门口的录像并没有拍到3个或刻意隐藏自己身形的人。卫生间的小窗户开着,大小刚好只能容下B和D进出,A和C就不可能了。浴缸和洗脸池的下水道里没有发现异物。经检验,死者吸入过大量氯仿,死因为溺死。
请问:凶手是谁?手法?死者的死亡地点?请写出案件的大致经过及推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