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個人,有一天他們約定好去一個叫A的朋友家作客,於是那天晚上6點他們都去了,只有B沒去,結果他們3個敲朋友家門,沒人開門,也沒開燈。大家以為他出去,便都回家了。那天晚上他們都么上QQ。第2天第4個人「C」接到了朋友的QQ:今天下午四點來我家。於是4點他便去了,剛到朋友家時,他發現其他三個人:「D」「B」「E」都已經在門口了。
D說A發QQ叫他下午3點45來他家。B說A發QQ叫他下午3點50來他家。不是人說A發QQ叫他下午3點55來他家。而C則是4點來的。
他們又等了15分鐘,忽然中屋裡傳來一陣慘叫。
他們便用力敲門,沒人開,他們便用力撞門,結果發現門被反瑣了。他們便報警了,等到警察來打開門時,他們吃了一驚,A竟坐在離門不過10厘米遠的椅子上,而他的坐相很怪。屋裡空調開著,不是很冷。警察開始檢查房間,發現門的鎖上有死者的指紋。
其他人都沒有,而因為空調開著的緣故,無法檢查死亡時間,只確定在昨天晚上5點到11點半之間,四個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後來警察還在房間的門口(裡面)發現了一灘水。還有桌子上的電腦也還開著,真在播一篇偵探篇,時間長為50分鐘。中間也正好有尖叫的聲音,死者的QQ還開著,而且死者的QQ的密碼在自己的電腦里保存著。這時候,大家在桌下發現了兇器——刀,死者是背後中刀而死。那把放在門口的椅子也有被移動的痕迹,而且死者的脖子明顯有被繩子劃過的痕迹。而且門的上半部分有一個地方有一種被臉貼過的痕迹,而且很明顯。而且門的開鎖的部分有一種類似膠水的東西,不過時間很長了,黏性很弱了。而且警察還了解到他們4個人都有死者家中的鑰匙,因為他們很要好。
後來一個偵探——我去現場看了一下,馬上就知道兇手是B,而且在他家裡找到了那條繩子。而且我還調查了B受機的聊天記錄,很快就找到了證據。請問兇手是怎麼做的案子?
某女子A死於家裡,據現場觀察當時女子正在打座機,死亡時間為深夜12:00頸動脈遭人割破,地上有大片血,也有很多血噴到了床頭櫃,而且現場沒有打鬥痕迹。
A的丈夫甲,一個工程師,34歲,案發時正和朋友在外面喝酒,到了十二點回家發現妻子死在家裡了。
A的下屬已,曾經是小混混,後來經關係進入了A的公司,單被A打壓,27歲,當時沒有不在場證明,值得一提的是當晚有人看到他在樓下。
A的仇人丙,29歲,男,案發當時正在和同事值班,11:50被派出去送文件,回來時為12:10,從公司到目的地坐車最快要8分鐘。
兇手?手法?
某人買了很多嬰兒奶嘴,由於奶嘴頭是封死的,需要用煙頭燙個小洞才能用。已知一根煙固定燃燒1000秒,煙頭初始溫度為0,吸煙的時候加溫,溫度為Y=100*根X (X為吸的時間,當然這是從溫度為0開始一直吸的公式,如果從某一溫度開始吸X秒,則公式需要推算)。不吸的時候,每秒煙頭降10度。不吸的時候可以燙奶頭,燙穿一個奶頭需要10000度*秒,中途不能停頓。請問一根煙最多燙穿多少奶頭?
天黑請閉眼
12 個人中有10個良民2個殺手,每晚殺死一個良民,第一天由活下來的人猜誰是殺手(這時剩11人),每人投兩票,不許投自己的票,殺手不肯投殺手的票,得票最多的被處死,得票並列最多同樣處死。通過投票結果能推斷出殺手時,處死殺手,而不按投票結果處決,另外殺手被處死時會暴露身份,每天重複以上過程。你如何設計一個投票對策,使得只死3人就可找到1個真正的殺手。(加個提示,當你要求一號投二號的票,而兩人都是殺手,則一號拒絕投票,則說明兩人是殺手。)
警察接報,說A博士在進實驗室后五分鐘左右實驗室發出巨響,敲門內無反應,由於門從內反鎖,學校只得報警。
五分鐘后,警察到達現場:
門的確為反鎖;
破門而入后發現A博士倒於地上,渾身扎滿玻璃,頭面部及上身受傷最為嚴重,命在旦夕;(送醫途中死亡)
地面及桌面到處是玻璃碎片和某種液體;有一個破碎的塑料瓶,系2L裝雪碧瓶;(經查液體為雪碧未有疑點)
窗戶是從內鎖住,沒有破窗痕迹;
除此別無疑點。
據了解A博士每次進入實驗室均會將門反鎖,以防旁人打攪;並且A特別鍾愛雪碧,在自己碰到疑難問題時就會喝上幾口放鬆情緒,而在實驗室儲物箱中的確發現了半箱同包裝雪碧。
在初步斷定為試驗室事故時,警長卻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殺案。
這是為什麼呢?
晚上12點——「老公,我睡不著,我去琴室彈會兒琴,你繼續睡吧。」U又一次失眠了,而且還不忘折磨下我。「好吧,你也早點睡。」說罷我便蒙頭睡去。
第二天早上7點——嗯?U呢?按理說這個時侯她應該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衣架上的衣服顯示U應該還穿著睡衣,我揉了揉依然惺忪的雙眼,爬了起來。「U~~~U~~~~」在這個400多平的房子里我的聲音很快就被淹沒。我每個房間都找了一遍都沒有U的蹤影。其實這裡說的也不確切 因為有個房間還沒找,琴室。不過我有不去找的理由,因為那個琴室也可以說是U在這偌大的房子中的一個私人空間,平時她不在的時候都是上鎖的,而且屋子的鑰匙只有唯一的一把,配鑰匙也是不可能的事。而現在那個房間確實鎖著,平時U在裡面練琴的時候是不鎖的。對屋子的徹底搜索都未找到U的蹤跡,種種跡象表明U失蹤了。
8點——警察趕到了我家,我把上面兩段話敘述給了警察,經他們分析,U八成是在琴室中,雖然這很沒有道理,但卻是唯一的解釋。我一邊框框的砸著琴室的門,一邊大喊「U~~我知道我最近不是很關心你,我認錯,你把門打開吧!」經過我N分鐘的努力仍然不見裡面有動靜。按警察們的說法U肯定是出事了。我同意了他們破門而入的辦法。
然而——門在打開的那一霎那,所有人都呆住了,U死了。弔死在房子中間的大型吊燈上。「所有人都不要進入這個房間!」L大聲喊道。悲痛的我已經癱倒在地,泣不成聲。
題外——在警察們忙碌的勘察現場的時候我先對這個屋子做個簡單介紹。屋子是個25平的正方形小房間 處於整個房子的中央,只有門沒有真正的窗戶。房間的四個角是25cm*25cm的四個換氣口。換氣口的上邊是閣樓,無人居住但經常有人打掃。房間無其他可以供任何東西出入的地方。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4個換氣口,關上門裡面的人能憋死(雖然需要很久很久)。
調查結果——死者U,女,26歲,死因是上弔死亡。繩子的打結處被塗抹了膠水無法分開,繩子是登山繩,非常牢固。死者身上無明顯搏鬥痕迹,唯右手上有少量鈍器扎痕,經比對,唯這房間唯一一把鑰匙的痕迹,這證明死者生前曾緊握過這個鑰匙,房間的鑰匙在門邊被發現。U腳下的凳子的高度和傾倒位置與自殺情況吻合。正對u腳下是一灘凝固了的膠水和一個打翻了的膠水桶,經檢驗與打結處的膠水唯同一膠水。唯一的疑點是繩子上有少量U的血跡。
L沉思了一段時間,哈,這不是單純的自殺,這是一個有預謀的密室殺人事件,而且死者告訴我了誰是兇手,兇手就是你吧,U深愛著的老公。L對我說。
哼,大偵探~這明明就是密室自殺,是我,又怎麼能做成密室呢?U這個賤女人,發現我有外遇,自殺還想栽贓我。哼!
請大家找出U並非自殺的證據,U指認我是兇手的證據,和密室殺人手法
小英快要結婚了,她的朋友小麗前來去她家為她慶賀,小麗拿出一袋瓜子,倆人邊吃邊盡興地聊,當小麗吃到一個白皮瓜子的時候,她突然說感到口渴,小英便拿了一瓶飲料給她,小麗喝了半瓶便放到了桌子上,之後小麗說要去一趟廁所,小麗出來后倆人繼續聊天,小麗還拿出了她新買的一袋糖果,包裝袋拆開后,倆人繼續邊吃邊聊,小麗要求小英給她講小英和她男朋友戀愛的全過程,小英滔滔不絕地講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后,講得口都幹了,為了省勁,她便把小麗喝剩的半瓶全都喝完了,小英喝飲料一般都有把飲料搖一搖再喝的習慣,結果大約3分鐘后,小英倒在沙發上死掉了。請問小英是怎麼死的?她被害的過程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