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貿易公司與某物流公司長年合作,每次都對運輸方式進行詳細約定,但是,這一次雙方對運輸方式沒有做具體規定,因為這次運送的是十分精細的精密儀器,雙方對其運輸方式都不能確定,在合同中只約定「物流公司為確保儀器安全,應採用最佳方式進行運輸」。物流公司第一次接手這樣的業務,在請教專家后,採用了集裝箱進行運輸。儀器平安到達指定地點,貿易公司在支付費用時覺得費用太高,認為物流公司採用的方式最貴,但不是最佳的方式。貿易公司的說法正確嗎?
某物資公司與某化工廠簽訂一筆50萬元的貨物買賣合同,與物資公司有著長期合作關係的某包裝廠擔當物資公司的保證人。後來,物資公司和化工廠協商,物資公司將與化工廠合同中的30萬元債務轉讓給某化工原料公司,但是轉讓雙方並沒有將這一情形告知包裝廠。到了付款期限,物資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都無力還款,化工廠便要求包裝廠承擔保證責任。包裝廠應該替物資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還款嗎?
唐某作為技術人員參與了甲公司一項新產品研發,並與該公司簽訂了為期2年的服務與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後,唐某被甲公司的競爭對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負責開發類似的產品。甲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擔違約責任並保守其原知曉的產品。關於該案的審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某服裝廠與某外貿公司簽訂服裝購銷合同,雙方約定服裝廠提供男式西服500套,女式西服500套,合同對產品的規格、型號和質量也作了規定,交貨日期約定為2009年12月20日。合同簽訂后,外貿公司以服裝在國外銷售得不太理想為由,函告將所訂購的服裝數量減半,服裝廠以書面形式回復表示願意。交貨時,外貿公司發現貨物為男服300套,女服200套,認為合同變更內容貨物數量減半是指男女服裝各減半同為250套,並以此為由拒付貨款。服裝廠認為,服裝訂購數量減半,並未說是男、女各減半,當然可以理解為總訂購數量減半。
請問,該合同推定為變更還是未變更?
糧食加工廠與某飯店簽訂了一份綠豆買賣合同,雙方約定:1個月後糧食加工廠將1噸綠豆運到該飯店,但是由於當時市場上綠豆價格波動極大,雙方並未約定具體價款。糧食加工廠在約定日期將綠豆送到,飯店決定以合同簽訂時的每斤5元的價格進行支付。但是糧食加工廠提出,1個月內綠豆的價格突飛猛進,現在綠豆的價格是每斤8元,如果按合同簽訂時的市場價支付價款,對自己來說太吃虧,堅決要求按現行市場價支付。雙方對此爭論不休,綠豆的價格應按什麼標準支付呢?
某機械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該貿易公司供給機械公司200噸鋼材,每噸價格為2800元,分4次供貨,每次供貨50噸,第一次供貨時間為9月1日,以後每月1日為供貨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0日,貨到以後10日內付款。合同簽訂后,雙方開始履行。前3次供貨,雙方都按約履行。在第4次供貨前,機械公司與貿易公司合併為機械貿易公司,主要對外經營建築材料。第4次供貨還需履行嗎?
殘燈無焰借給鷺垚20萬元,約定2013年12月31日前還款,在此期間鷺垚都未向殘燈無焰還款,殘燈無焰也從未主張還款。直到2018年1月1日殘燈無焰打電話給鷺垚要求還錢,鷺垚主張訴訟時效已過,但同意還款5萬元,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