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合同糾紛向A市B區法院起訴,乙公司應訴。經開庭審理,法院判決甲公司勝訴。乙公司不服B區法院的一審判決,以雙方簽訂了仲裁協議為由向A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據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甲公司的起訴。A市中級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法律知識系列】
甲與乙簽訂了一項買賣合同。約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萬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8萬元,後來乙違約,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下列哪種訴訟請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呢?
甲、乙、丙三人合夥經營一小食品店,並依法登記取得了字型大小。因該合夥組織分別與A、B、C三公司糾紛的訴訟全部敗訴而進入到執行程序。在執行中,該合夥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A、B、C三公司的債務。對此,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某物資公司與某化工廠簽訂一筆50萬元的貨物買賣合同,與物資公司有著長期合作關係的某包裝廠擔當物資公司的保證人。後來,物資公司和化工廠協商,物資公司將與化工廠合同中的30萬元債務轉讓給某化工原料公司,但是轉讓雙方並沒有將這一情形告知包裝廠。到了付款期限,物資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都無力還款,化工廠便要求包裝廠承擔保證責任。包裝廠應該替物資公司和化工原料公司還款嗎?
唐某作為技術人員參與了甲公司一項新產品研發,並與該公司簽訂了為期2年的服務與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後,唐某被甲公司的競爭對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負責開發類似的產品。甲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擔違約責任並保守其原知曉的產品。關於該案的審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某服裝廠與某外貿公司簽訂服裝購銷合同,雙方約定服裝廠提供男式西服500套,女式西服500套,合同對產品的規格、型號和質量也作了規定,交貨日期約定為2009年12月20日。合同簽訂后,外貿公司以服裝在國外銷售得不太理想為由,函告將所訂購的服裝數量減半,服裝廠以書面形式回復表示願意。交貨時,外貿公司發現貨物為男服300套,女服200套,認為合同變更內容貨物數量減半是指男女服裝各減半同為250套,並以此為由拒付貨款。服裝廠認為,服裝訂購數量減半,並未說是男、女各減半,當然可以理解為總訂購數量減半。
請問,該合同推定為變更還是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