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檢報告:
死者為女性。心臟被利器穿透為致命傷.死亡時間大約為10:30左右.身體上無其他傷痕。
現場報告:
門被撬開,據死者丈夫說屋內無財務丟失,地毯上有大量血跡,經檢驗為死者的。沒有發現兇器。
鄰居小松:
我一直在看電視,沒有聽到任何聲響。直到警車來,我才發覺到出事了。
鄰居小米:
死者下午行為異常,平常工作的時候從來不跟人閑聊的,她聊了很多,說為了丈夫的事業能放棄一切。
大樓物業:
我們小區竟然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我調查過,10:20到11:20之內沒有人坐過電梯,希望能幫助你。
死者丈夫木村:
我是一名畫家。我當時正在加班作畫,所以晚回去了。我到大樓時間已經是11:00了.然後我聽到一聲慘叫,我就知道出事了。我開門以後發現死者已經死了,我緊緊抱住她,任憑她的血染紅我的上衣。
請推理,誰是兇手?
一天,一家公司的總裁死在了自己的辦公室里,偵探小子也被警長叫來破案,這時,離案發時間很近。
死者XX,55歲,是這家公司的總裁,非常喜歡英語,還會說一口流利的英語,還要求自己的秘書及公司的職員會英語。不抽煙,幾十年來在生意上結下了幾個仇家。
偵探小子推開門,發現右邊的牆上掛著一幅相片,五官端正,沒有戴眼鏡。他詢問了秘書發現這是昨天照的。死者躺在辦公椅的旁邊,戴著老花鏡,死者的秘書說只有在辦公或看東西時才會帶上老花鏡,但在留言薄上寫東西時卻從不戴眼鏡。留言薄是些死者讓秘書去做的事情。在留言薄上有被撕過的痕迹,在這頁紙上留下了筆寫過的痕迹,偵探小子用鉛筆顯形后就是「Bring my suit」在死者的旁邊放著一根高爾夫球杆,球杆上面站著血跡,且沒有任何指紋。茶几上有兩個托盤,其中一個托盤放著一個裝著半杯咖啡的杯子,也沒有指紋,另外一個杯子放在XX的辦公桌上,沾有XX的指紋。茶几上的煙灰缸里放著幾個煙蒂,上面沾滿了唾液,煙頭留得很短,最上面的煙頭的煙嘴上的牙印非常深,在地上也有許多煙灰,桌子上放著一枝鋼筆,筆蓋蓋得好好地,秘書說這是死者的愛筆。
現場除了辦公室里應有的東西,兩個托盤,兩杯咖啡,眼鏡盒與眼鏡布。全套高爾夫用具以外(死者自己的),沒有任何東西。死者的辦公桌上的所用資料都在死者死的前一天批完了,很乾凈。
嫌疑人有3個人:
A:XX的仇家,與XX有同樣的愛好,說的一口流利的英語。
B:XX的職員,會一點英語。
C:XX的仇家,不懂英語。
請推理:
誰是兇手?為什麼?
這個房子里從頭到尾發生了什麼?
兇手有什麼習慣?
房間里少了什麼?(答兇手即可 回答字母)
在全球的器官捐贈率的研究中,Eric Johnson和Daniel Goldstein發現瑞典有85.9%的人同意捐贈器官。而同為歐洲發達國家的英國的比例僅有17.2%。
請問兩國之間在器官捐獻態度上產生巨大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王明接到劉警官電話,飛也似的趕到警局。要知道,為了破獲這一特大毒販團伙案件,王明可是下了一番苦功。剛剛劉警官告訴他,他們接到線報,毒販A將攜帶深藏好的毒品從深圳機場乘飛機趕往指定地點接頭交易。如果能夠抓獲毒販A,不僅能夠繳獲毒品,還能夠順藤摸瓜查到其下家身藏何處。但是,狡猾的毒販A在深圳機場大廳很快發現了警察的跟蹤,在逃跑未果的情況下吞葯自殺了。
十分鐘后,王明趕到警局,劉警官對他說:「現在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
「先說好消息吧。」
「我們順利繳獲了A攜帶的毒品。」
「壞消息呢?」
「毒販A吞葯自殺,他很狡猾,並沒有提前購買機票,我們無從知曉他究竟要飛往何處,這樣一來,我們很難知道他究竟要把毒品運往何處了。不過……」
「不過什麼?」王明問。
「在毒販A身上,還發現了這張紙。並在其手機備忘錄里看到這幾個數字。」
王明從劉警官手中接過紙,紙上有一句列印出來的英文:PLEASE GO BACK TO PEKING。毒販A手機備忘錄里的三個數字:11、17、20。
王明仔細再看了一遍紙上的內容,在看了看手機里的三個數,對劉警官說:「我們馬上討論一下下一步的方案吧,因為毒販A就是去這個地方。」
請問:毒販A要將毒品帶到哪個城市?
S君被困在一間密室里,在他的面前有五道門,其中只有一道門是能通向外界的安全門,S君必須選出這道安全門,否則他將萬劫不復。在每道門上,分別附有一句話:
1號門:安全門不是2號門就是3號門。
2號門:安全門不是4號門就是5號門。
3號門:此門不是安全門。
4號門:1號門跟2號門都不是安全門。
5號門:上面附有真話的門不是安全門。
那麼,以下結論中一定正確的是:
①以上5句話中,真話的數量不是2句就是3句
②5號門一定不是安全門
③5號門上的話一定是真話
④若是確定有幾句是真話,則一定可以確定哪一道門才是安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