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發生失竊案,早上十點鐘發現並報案。這是JC的調查筆記。
保安小陳:「我在值班室值班,並沒有發現有什麼異常,到了凌晨一點,我也就睡下了。」
經理索爾:「大約在十一點的時候,我的客戶來找我談項目的事情,大約談了四十分鐘左右,我們就分手各自回家了。
客戶:「是啊,在我回家了的時候,我還跟看大門的老謝討論了一會煙斗的事情,而且他的孫子小劉也在,我看見小劉的衣服好像不小心被搞破了,我還把我的衣服給了他。
經理索爾:「恩,我們經常喜歡在一起討論煙斗的事,老謝跟他的孫子最喜歡中華煙加小煙鬥了,呵呵。
JC當天沒有找到老謝跟小劉,據經理交代,老謝在今天早上八點跟小劉回家探親了。
在盜竊現場我們發現了一組腳印,是嫌疑人留下的。
腳印長在26.6cm左右,寬度大約為10cm。呈直線型,前腳掌腳印較輕,步距較小。
另外,在現場我們還發現了一根頭髮,由於JC實驗室的能力有限無法核定DNA,只檢測出,頭髮中鉻含量超標。
這是以上人的資料。
保安小陳,男,24歲,身高170cm。
經理索爾,男,35歲,身高183cm。
客戶,男,35歲,身高182cm,由於小時候背部受過傷,導致有些駝背。
老謝,男,年齡大概是60左右,身高不詳(JC沒有見到老謝)
小劉,男,22歲,據經理說小劉大概是183左右,而客戶說小劉178左右。
請通過簡單分析,推理出嫌疑人是誰。
某人被溺死於自家浴缸中,根據眼球化學法判斷她死於下午3點,浴室被膠帶密封,1點有A,B來拜訪她,他們一起吃了飯,A於1點45離開,2點時B離開,4點時全樓停電,第二天12點被人發現,室內有AB的指紋,到兩人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死者家門口的監控上有A的指紋,大樓電閘有B的指紋 浴缸的水沒滿,但地板上有水,但沒有水龍頭打開 屍體胃裡有安眠藥。
請詳述兇手與作案手法。
A.B.C.D.E.F.G7人在B家幫B慶祝生日,那天B.F兩人都喝多了,加上兩人以前就有矛盾,於是兩人發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其餘人把他們分開,F氣極敗壞地走了,還揚言說要殺B。F地話並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恐慌,他們繼續喝酒,直到23:10時,B已經醉的睡過去了,其他人就準備離開。出門后E.G向左走,A.C.D向右走。10分鐘后,A.C.D三人到達車站,D接到一個電話,於是告別兩人向北走,A.C兩人在車站等車。A突然發現手機放在B的家中,於是叫C在這裡等她,她現在回去拿。10分鐘后A到達B家中,敲門沒有人應。A發現B的門沒關,就輕輕地推開門,裡面沒開燈。A小聲說:「學長,我來拿東西。」因為她記得東西放哪,所以也沒開燈。拿到東西時,她關上門就走了。剛回車站以後,已經23:45了,他們兩人就在車站旁邊的咖啡管邊聊邊等最後一班車,24:00時,兩人上了車。第二天,警察接到報案,B死在家中,在B家的牆上,走一行血字:「幸虧你沒開燈,否則你死定了。」警方馬上找到了所以人問口供:E和G兩人可以互相證明,但是他們是情侶,不排除兩人一起作案,D在23:20這段時間可以和A.C互相作證,之後又接到大概1小時的電話,走充分不在場的證明,A.C兩人除了2返回的20分鐘以外,都在一起,而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是23:25~1:30。另外,當問到A時,A因為得知那句死亡訊息是針對她的,所以暈過去了。案件描述完畢,請問,兇手是誰?並分析作案過程。
藏寶箱的鑰匙
北朝後周時,有個商人帶了20斤金子到京城去做生意,他寄居在一戶人家裡,每逢外出,必定把金子鎖在箱子里,鑰匙親自帶著,沒過多久,箱子里的金子不翼而飛,而鎖卻一點也沒有損壞。商人認為是房東盜竊了他的金子,便告到縣府。縣府以酷刑審訊,房東無可奈何,只好招認。
當時做雍州別駕的柳慶聽說后,感到懷疑,就把商人叫來問道:「你把鑰匙常常放在哪裡?」答:「一直帶在身上。」又問:「金子被盜時,箱子可曾壞,鎖可曾壞?」
答:「都不曾壞。」於是柳慶斷定盜金者另有其人。
請分析分析柳慶的思路。
9爺說我有一個99克拉的鑽石(值99999克黃金)放在9^9個箱子里的其中一個。由於我知道哪個箱子是正確的,你挑出其中9個箱子,我從中選取1個空的箱子打開,一直這樣排除最後剩下537個箱子你從中選36個箱子帶走,選中了鑽石就是你的!選不中你給我9999克黃金。
小熊說:9^9共387420489而剩下537個意味著可以排除387419952個箱子是一件對我們非常有利的一件事,建議大家湊齊黃金去坑9爺財產!」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小熊若同意的抽獎的話,小熊應該採取什麼策略,最後小熊的勝率是多少?
一天夜裡,在某學校的一個宿舍中,一個叫李某的學生在床上被捅殺了。
警官A被調往查此案。但是當時李某旁邊的人都是學生,都沒有刀。而且當時殺李某的兇器,不僅失蹤了,竟還在地上掛了一道。而誰聽過兇手拿刀殺完人後插地的!
法醫檢查屍體,是半夜2點死的。但旁邊幾個同學說,李某3點還像平常一樣踢開被子!
A想了想,走到窗前瞧了瞧,之間上面的牆上有刮痕,之後爬到上層的天台,之見天台的欄杆上都是繩子刮痕,在天台中間還有一個卷筆器。又回去瞧了瞧屍體,只見傷口旁有勒痕,終於才知道兇手的手法,在學生們的眼下如何作案了。
請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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