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oan、Pasber、Gunbow三個人是朋友,Sroan在南京工作,Pasber和Gunbow在上海工作,Sroan有一天給Pasber打電話說要在周四那天去找他,Pasber說周四那天要出門,大概要到下午14點左右才能回來,Sroan說沒事,那就14點見。然後在周四那天的13點10分左右用公用電話打給Pasber的家裡,說自己手機沒電了,不記得他的手機號碼了,只能打到家裡了,用的是滬寧高鐵的公用電話,說是已經買完13:30的車票了,在等車呢。
因為Pasber不在家,所以電話的答錄機記錄Sroan的留言,並在電話留言錄音中可以清楚的聽到候車室的廣播和旅客的對話。周五在北京發現了Gunbow的屍體,屍檢結果是死於鈍器的擊打,因為房間沒有撬入的痕迹,所以推斷為熟人所為。死亡時間推斷為周四下午13:00-13:30左右。因為Sroan和Gunbow曾經有糾葛,且Gunbow死亡的當天,Sroan來過北京,所以對Sroan進行調查,可是Sroan有當天的電話留言記錄和當日的南京至上海的往返車票,時間是13:30從南京至上海的。所以調查中斷。
可是兇手就是Sroan,他究竟是如何製造不在場證明的?
【O省迷案 9】—— 多事的馬戲團
近日,O省省城來了一家馬戲團,並決定常駐,生意極其火爆。全球各地的馬戲團愛好者紛紛慕名而來,不誇張地說,每天排隊的人比迪斯尼樂園的還多,往往現在下單隻能預定到明年的表演。與此同時,周邊的盜竊案頻率有所上升,往往都是隨身物品丟失,彷彿個別小偷就潛伏在人流中伺機作案。
休假的周警官帶著妻兒老小也來觀看馬戲團表演,聽說附近的盜竊案頻率上升,就偷偷地展開走訪。最終,他把目標鎖定在三名嫌疑人身上:
餐廳招待,32歲。此人負責接待一家本地知名餐飲的顧客,面上溫文爾雅,但這家店每天都有食客報案說丟東西。
酒店服務員,45歲。此人在當地一家三星級酒店工作,雖然檔次不是最高,但價位實惠,受廣大遊客的青睞。該酒店內也發生了多起盜竊案,但是監控解析度太差
租賃公司前台接待,38歲。他負責這一片的租車業務,但這家公司經常接到強買強賣和強制推銷、霸王條款等投訴。
在審訊中,三個人分別做出以下交代:
餐廳招待:「我就是一個招待,不可能偷那麼多東西,店裡確實經常發生盜竊案,但我估計是流竄作案,我本人絕對沒有參與。」
酒店服務員:「不可能是我。我非但不沒有非分之想,還在前台牆上貼了一條『請小心扒手』的字幅,你們看,就在我身後。」
租車公司接待:「霸王條款是我老闆定的,我也沒辦法。強制消費也是根據這些條例定的,我怕丟飯碗才幹這些缺德事。實際上我每天下班都會去附近的廟裡燒一炷香表示懺悔。」
周警官仔細想了想,有了些眉目
那麼,究竟誰的嫌疑最大?
【O省迷案 15】—— 少女的證詞
時間倒回到上世紀八十年代,那時候的O省很多地方還未通電,夜晚漆黑一片,但也更加純真自然。
某年6月27日,一名晚歸的少女失蹤了。警方立即出動,在附近搜索,而樸實的村民們自發尋找了三天三夜,但始終沒有發現認的蹤影。
出乎預料,一周后的7月4日,少女自己竟然回來了。她一回家就跑去警局,報警稱自己遭到了綁架。根據她的描述,那天晚上她從集市回家,被一個陌生男子侵害,隨後帶到了一個二層小樓里囚禁。小樓里至少有三個人,因為她能聽到一個男聲和兩種不同的女聲。二樓沒有窗戶,樓頂倒是有個開口,但是三米的層高她實在爬不上去,只能每天吃著男子送來的狗食。終於她感覺自己身體不適,知道再這樣下去肯定會死,就拼了命使勁向上跳,終於勾到了出口邊緣。她用盡全身力氣終於爬到樓頂,一咬牙從頂樓跳下,好在地上是一片農作物,只是受了些皮外傷。
看著她身上的挫傷,警方也不敢怠慢。很快,根據少女的指引,警方在幾公裡外果然發現了一座二層小樓。進入後果然生活著一家三口,一對夫婦與十來歲的女兒。少女看到男子后,經過一番思考確認對方正是綁架並非法拘禁自己的男人。
很快,夫婦倆被以綁架罪逮捕,男主人更是被追加了一條強姦罪。蹊蹺的是,夫婦倆始終堅持自己無罪,並且連見都沒見過這個女孩。警方在勘察現場時也發現,二樓是有窗戶的,反而樓頂沒有出口,但其他布局與少女的陳述沒有明顯出入。
9月12日,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和綁架罪判處男主人死刑,以綁架罪判處女主人死刑,緩期執行。兩人仍然不停為自己辯解,公派律師也指出了現場勘查中存在的疑點。11月11日,O省高院最終以案情存疑,將男主人由死刑減為死緩,女主人減為無期徒刑。
很顯然,本案存在太多疑點,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早上下過了雨, 到了一個晴朗的午後,探長布魯斯和警員們發現了一具女屍,屍體倒在公園的土地上,被人殘忍的殺害。 死亡時間是在早上。
法醫在解剖屍體時發現死者死因是被人毆打致死,而且死者的身體肌肉性能非常好,這表明一般人是打贏不了她的也很難打死她,所以布魯斯判斷兇手是一名強壯男性。
在對死者生前的人際關係調查中警方發現了一位非常可疑的嫌疑人叫湯姆,湯姆是死者的前男友,不知為何吵架。而且湯姆還是健身房的教練,身體很強壯。 重要的是在案發時間內他也無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明。
布魯斯探長正在想著有什麼證據能證明的時候,調查員找到了在屍體附近的疑似兇手的腳印,將其與湯姆的腳印比對后大小一致。警員們這時認為真相大白了,那麼,偵探們,你們覺得這會是湯姆的腳印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