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女戀愛。乙因甲傷殘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許離開,遭乙痛罵拒絕。甲絕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別人也休想」,連捅十幾刀,致乙當場慘死。甲逃跑數日後,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現。關於本案的死刑適用,下列哪一說法符合法律實施中的公平正義理念?( )
A、根據《刑法》規定,當甲的殺人行為被評價為「罪行極其嚴重」時,可判處甲死刑
B、從維護《刑法》權威考慮,無論甲是否存在從輕情節,均應判處甲死刑
Sroan和大潑皮是好朋友,大潑皮出國進修歸來后,Sroan拿出了珍藏多年的拉菲,並邀請大潑皮去某一酒店吃飯,剛進入酒店,就在大廳看到一塊告示牌,上面寫著「禁止酒水入內」,Sroan但沒怎麼注意,到了飯桌上,Sroan剛準備開自己帶來的酒時,服務員說我們酒店謝絕自帶酒水,若想喝酒,必須購買酒樓內銷售的,Sroan脾氣來了,與服務員發生了爭執,酒樓的一個經理出面解釋,說他們已經在大堂醒目處明示不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入內消費,因此,請我們理解。
可以推斷
某外貿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秘密從境外買賣免稅香煙並運至國內銷售的合同。合同約定,外貿公司按期將香煙運至境內,貿易公司負責在國內銷售,貿易公司按批次交付貨款。外貿公司運回第一批香煙,但是貿易公司提走貨物后,以目前賬上無錢為由,要求暫緩支付貨款,外貿公司同意。3個月後,貿易公司仍未支付貨款。外貿公司要求貿易公司支付,貿易公司稱他們之間的合同是無效合同,他們拒絕支付貨款。這份合同真的無效嗎?
某機械廠需要一台國內市場沒有定型產品的機械,於是與某研究所簽訂了一份機械研製合同,合同約定機械廠負責提供設計參數,如達到驗收要求,研究所繼續改進,機械廠不再另付研製費用。研究所應於半年後完成研製任務,屆時向機械廠提供樣機兩台,樣機保修一年,機械廠提供30萬元作為設計、研製和產品費用。簽約后,機械廠先支付了22萬元預付款。半年後,研究所交付第一台樣機,機械廠認為樣機未達到約定的要求而拒收,雙方為此發生糾紛。對此合同的性質雙方說法不一,機械廠稱是加工承攬合同,研究所稱是技術開發合同。
請問,合同屬於什麼類型?
某文化公司與某電子科技公司簽訂電腦及電腦軟體購買合同,電子科技公司按時交付了10台電腦和兩套排版軟體。文化公司在使用軟體的過程中,發現該軟體有許多其他同類軟體沒有的優點,效率高,錯誤率低。於是,文化公司總經理不僅在自己公司的電腦上安裝了這兩套軟體,還在另一文化公司里安裝了這兩套軟體。電子科技公司在回訪時得知這一情況,立即要求文化公司撤銷另一文化公司的安裝。文化公司辯稱:「我們買了軟體,就擁有了軟體的所有權,當然就擁有其知識產權,怎麼用都可以」軟體的知識產權真的歸文化公司所有嗎?
某燃料公司向某銀行借款50萬元,由某機械公司提供擔保。到期后,燃料公司不能歸還借款,雙方協商展期6個月。燃料公司希望機械公司繼續提供擔保,機械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本來不想擔保,但是在借款展期合同的擔保欄上用草書寫了4個字並簽名蓋章。6個月後,燃料公司沒能歸還借款,銀行將機械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趙某稱自己寫的是「不願擔保」,不承擔責任,但銀行堅持稱趙某寫的是「同意擔保」。擔保合同是否成立?能否要求機械公司歸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