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某酒廠釀造的「藍星」系列白酒深為當地人喜愛。甲市政府辦公室發文指定該酒為「接待用酒」,要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業務用餐時,飲酒應以「藍星」系列為主。同時,酒廠公開承諾:用餐者憑市內各酒樓出具的證明,可以取得消費100元返還10元的獎勵。下列關於此事的說法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某科技公司與某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電腦買賣合同,房地產中介公司負責人林某提出他們處於剛起步階段,所付電腦款數額大,想等房地產中介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再行支付。林某以前靠炒地皮起家,認識一些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重要人物,於是林某請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趙某、某建築公司董事長劉某為電腦買賣合同擔保。科技公司交付電腦後,房地產中介公司開始正常營業,可林某一直沒有支付電腦款。科技公司找到趙某和劉某要求其承擔保證責任,他們卻稱自己只是口頭保證,沒有保證合同,不承擔保證義務。趙某和劉某的說法正確嗎?
某物資公司委託某冶金公司聯繫購進1萬噸螺紋鋼,雙方約定居間介紹費20萬元,經冶金公司聯繫,某礦產公司與物資公司簽訂了購銷合同。同日,物資公司就居間服務內容補充簽訂書面協議。協議約定:由冶金公司中介物資公司認購的礦產公司螺紋鋼1萬噸,物資公司應在貨到1個月內,按每噸100元付給冶金公司中介服務費。後來由於種種原因,礦產公司沒有履行合同。冶金公司要求支付服務費,物資公司稱原來簽訂的購銷螺紋鋼合同沒有履行,居間協議自然無效。冶金公司的要求正當嗎?物資公司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
某科技公司與某網路公司簽訂電腦配件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由科技公司向網路公司提供一批價值20萬元的電腦配件。網路公司因為運營原因,需要科技公司提前提供電腦配件,網路公司提前履行的請求被科技公司拒絕。網路公司為了不影響銷售,只好從外地進貨,隨後將對科技公司的債權轉讓給了某電腦銷售公司,但未通知科技公司。電腦銷售公司依約前去提貨,被科技公司拒絕。
請問,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是否有效?
梁某、趙某、汪某3人是某公司的工程師,3人共同負責公司的機械研製任務,汪某主要負責風機部分,趙某主要負責變速控制器部分,梁某負責全面研製工作。研製工作需要的資金、場地等物質條件均由公司提供,研製期間3人吃住在公司,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研製。公司決定以梁某、趙某、汪某3人名義申請專利,同年該技術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人為梁某、趙某和汪某。1年後,3人陸續離開公司,公司要求將專利權歸還時,被3人拒絕。該「職務技術成果」應該歸誰?
殘燈無焰為避免合作矛盾與問題,不想與人合夥或合股辦企業,欲自己單幹。鷺垚對此提出以下建議,其中哪一建議是錯誤的?( )
某玩具廠臨時需要大批技術工人,於是從長年從事人才中介工作的某人才中介公司簽訂中介合同,雙方約定人才中介公司推薦工人,每成功簽約一個工人,玩具廠支付人才中介公司500元中介費。中介公司介紹技術培訓學校與玩具廠洽談,但是雙方在多方面達不成一致,最後雙方沒有如願合作。後來,玩具廠將以前辭退的工人都請了回來,及時解決技術工人不足的問題。人才中介公司要求玩具廠支付中介費,玩具廠稱沒有與中介公司介紹的技術培訓學校合作,沒有在此學校招收一名工人,不予支付中介費。沒有與中介公司介紹的企業合作,可以不支付中介費嗎?
某化工廠經營決策失敗,導致資金周轉不足,董事長陳某想賣掉部分化工產品。某貿易公司得知該消息后,主動與陳某洽談,提出他們的價格低於市場價一成,但要用現金支付,以幫助化工廠度過危機。化工廠經過內部協商,終於簽訂此合同。化工廠由於忙於應付債務而沒有了解市場信息,他們出售的化工產品在南方市場上突然走俏,價格是他們售價的兩倍。1年後,陳某了解到該信息,於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
請問,該合同能撤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