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有這樣一個數學故事:甲、乙兩人共養一群羊,過了一段時間后,他們決定去賣。決定這樣定價:每隻羊的售價就是羊的總只數。買完之後決定這樣分錢:甲先拿十元,乙再拿十元,如此輪流。最後甲拿過之後,剩餘不足10元,由乙拿去。請問當乙拿完最後的錢后,甲該給乙多少錢他們才能把這筆錢平均分?
有一種決鬥方式叫俄羅斯輪盤賭。用一把有6個彈槽的左輪手槍,在其中一個彈槽中放入一顆子彈,快速旋轉轉輪,再把它合上。參與決鬥的兩個人輪流對準自己的頭部開槍,三回合之內就會有一人死亡。雙方勝率都是50%,遊戲絕對公平。
那麼問題來了:在轉輪的連續3個彈槽中放入子彈,旋轉併合上。雙方都不知道子彈位置。假設你不想死(好像是廢話),你應該選擇先開槍還是后開槍呢?